澳门初级法院7月9日发布的通报只有四个自然段。

通报确认,刑事起诉法庭已于7月2日审理区锦新提出的预审请求。法官完成补充调查及预审辩论后,维持检察院控诉,并认定区锦新涉嫌以正犯及既遂方式触犯三项罪名:颠覆国家政权、与澳门以外组织或个人建立联系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以及违反保密。案件现已移交刑事法庭排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从程序上看,澳门首宗国安案件已经越过起诉争议,进入等待审判阶段。通报没有公布的内容,却比已经公布的内容更多。

公众无法从这份文件中得知,区锦新被指向何人提供了什么资料;哪些文字或言论被认定具有颠覆性质;所谓“违反保密”涉及什么身份、文件或法定义务;检察院提交了哪些证据;区锦新和辩护律师提出了什么异议;预审法官又为何驳回这些异议。

法院使用了“实行正犯”和“既遂”等明确法律判断,却没有附上足以让外界理解这些判断的事实摘要。

澳门司法警察局在2025年拘捕区锦新时曾提出另一组概括性指控,称他与境外“反华组织”保持联系,提供虚假及煽动性资料,意图激起外界对中央政府和澳门政府的仇恨,并干扰2024年行政长官选举。警方没有公开相关组织名称,也没有展示被指为虚假的原始材料。

一年后,案件罪名已经由警方侦查阶段的指控推进至法院维持控诉,作为定罪基础的具体事实仍然没有进入公共视野。

法院通报唯一作出较详细说明的,是区锦新的辩护律师安排。文件称,由于需要保护国家安全利益,澳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发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审查意见,预审法官据此作出特别许可,让一名由法院指派、并获区锦新认可的律师继续辩护。法院同时表示,区锦新的诉讼权利已依法得到保障。

这一表述确认,决定谁可以为被告辩护的过程,并非单纯由被告、律师和法院完成。由行政长官领导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已经参与其中,其意见对法官具有约束力。

区锦新的女儿区可茵向美联社表示,家属寻找的律师未获准会见父亲,家人在近一年内也无法与他讨论案情。家属直到法院发出通报,才知道预审已经在7月2日举行。她还称,警方搜查住所时带走了有关1989年六四事件的书籍。目前没有公开材料表明这些书籍是否被纳入控方证据。

澳门今年通过的程序规定允许国安案件在特定条件下闭门审理。律师参与此类案件同样受到专门审查。区锦新案会否公开开庭,法院尚未说明。

这使本案目前形成一个清楚而不对称的公开状态:当局已经宣布三项严重罪名成立于预审决定,也公开确认国安委员会介入律师审查;构成这些罪名的行为、证据和法律论证,却仍被留在公众看不见的卷宗中。

审判尚未开始,区锦新当然仍应被视为无罪。澳门法院接下来首先需要面对的,也不只是如何裁判,而是是否允许社会知道,这宗被称为澳门首宗国安案的案件,究竟建立在什么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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