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对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及前负责人作出判刑:鄒幸彤被判监禁七年三个月,李卓人七年,何俊仁五年两个月;支联会被罚款150万港元。这不是围绕一次暴力行动作出的裁决,而是围绕组织宗旨、政治主张和持续公共活动展开的国安法案件。

鄒幸彤曾是律师、支联会副主席,2021年9月起遭羁押。她在审判中自行辩护,公开阐述由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宪政民主和人权保障的理解。法院于8月21日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及鄒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早前认罪的何俊仁亦被定罪。一个曾持续举行六四烛光悼念的香港民间组织,由此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为威胁现存国家权力架构的对象。

原始来源 · info.gov.hk香港政府:支联会煽动颠覆案定罪公告info.gov.hk ↗

争议不只在刑期,还在罪与政治意见的边界。香港特区政府在判决后强调,组织长期主张结束共产党领导、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故相关活动构成刑事违法;行政长官李家超亦公开支持判刑。政府以宪制秩序与国家安全解释该案,等于把一些曾长期存在于香港公共讨论中的政治主张置于刑责风险之内。

人权组织Front Line Defenders则把这起案件与鄒幸彤的和平维权、悼念1989年天安门镇压活动联系起来,批评其刑事化。双方争执的关键不是支联会是否表达过改变政治制度的愿望——这一点并无隐讳——而是和平表达政治愿望能否构成应判处多年监禁的犯罪。将宪制秩序解释为不能公开挑战的政治边界,实际上削弱了反对意见参与公共生活的空间。

原始来源 · frontlinedefenders.orgFront Line Defenders:鄒幸彤判刑与维权记录frontlinedefenders.org ↗

在北京主导的国家安全框架下,香港法院判处的不止几名活动人士的刑期,也重新界定了香港公民社会可以纪念怎样的历史、表达怎样的政治目标。鄒幸彤在法庭上谈及人民与权力的关系,最终被判处七年多监禁;这一反差比抽象的法治宣示更能说明国安制度对言论与结社所施加的现实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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