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障维权人士葛志慧再次被推上“寻衅滋事”被告席。民生观察披露,葛志慧于2025年11月11日22时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2月18日被执行逮捕,此后一直羁押在丰台看守所;案件原定于2026年9月14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公开渠道尚未见可靠的庭审结果披露。
葛志慧是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维权者,身体残疾、长期依靠双拐行动。她今天面对的并不是一次孤立刑事追诉。她与丰台地方权力的冲突始于强拆,此后逐渐扩展到上访、行政拘留、监控、刑事拘留和判刑。一个最初要求追究强拆和人身伤害的人,在多年申诉之后反复成为被抓捕、被羁押和被判刑的一方,这是葛志慧案最鲜明的权力倒置。
强拆、殴打与致残:案件的起点不是“寻衅滋事”
自由亚洲电台2010年的采访记录显示,葛志慧称其位于丰台的房屋遭开发商人员暴力强拆,她本人被多人殴打至昏迷,送医后得知房屋已被拆除,并曾吞玻璃自杀获救。她当时还称,开发商安排人员在医院监视,限制其行动。此后她持续要求调查强拆、赔偿财产损失并追究伤害行为。

2012年2月,葛志慧因不服此前行政拘留,将丰台公安告上法院。自由亚洲电台当时拍摄的现场照片显示,她拄着双拐与多名声援者站在一起。她接受采访时指控强拆导致双腿受伤、申诉无门,并称自己因到丰台区政府表达诉求而遭拘留。
这段历史决定了今天观察葛志慧案不能从“寻衅滋事”四个字开始。最初发生的是财产被强拆、人身受到伤害以及受害者寻求救济;此后不断升级的,却是针对受害者本人的控制与处罚。强拆侵权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维权行为反而成为新的惩罚对象。
从行政拘留到刑事追诉,维稳手段不断升级
此后多年,葛志慧持续参与上访和公共维权活动。2015年浦志强案开庭期间,自由亚洲电台报道,当局为阻止维权人士到现场声援,对多人实施稳控,其中葛志慧被限制出门,孩子也被禁止上学。2017年,她又公开控告丰台区政府及房管部门,指其商业用房强拆违法,并称自己“一上访、一举报,就给我刑拘”。
这些公开记录呈现出同一模式:当事人不断尝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上访、公开控告等方式寻求救济,而公安与维稳力量则不断扩大对其行动和表达的控制。国家机关没有终结最初的侵权争议,却不断增加受害者维权的代价。
上访、探望曹顺利、评论选举,被纳入四年刑期

2019年7月26日,葛志慧被丰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0年12月案件在丰台区法院开庭,2021年9月17日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宣判,判处她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
自由亚洲电台2021年报道列出的所谓六起犯罪事实,包括到丰台区政府门口上访、前往北京999急救中心探望曹顺利、在郑常庄村委会换届选举现场发表意见,以及在网上发布维权活动信息。这里最值得记录的不是罪名本身,而是罪名之下究竟装进了什么行为。当上访、探望遭迫害者、评论基层选举和发布维权信息被纳入刑事定罪事实,“寻衅滋事”就被用于把公民表达、申诉和社会参与转化为刑事风险。
葛志慧2023年3月刑满获释,但针对她的控制没有随刑期结束。相关公开材料称,丰台分局及青塔派出所人员继续限制她外出。2024年8月31日,她再次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一个多月后取保获释。
刑满两年后再次被捕,同一罪名重新启动
2025年11月11日,葛志慧又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12月18日被逮捕。到2026年,这一案件再次进入丰台区法院。一个已经服完四年刑期的残障维权者,再次被同一地区公安机关以同一罪名送入刑事程序。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今年1月汇总公开资料称,葛志慧2024年一度被刑拘的争议之一,是她把历年来遭传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刑的法律文书上传到快手。该说法仍应以案件正式司法材料为最终依据;但如果展示自身遭遇过的司法文书也成为刑事处置理由,那么受到限制的不仅是行动自由,还包括受害者保存和传播自身遭遇的权利。
葛志慧的残障身份使反复拘押产生更严重的人权后果。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向联合国残障人权利委员会提交的材料曾记录她在羁押期间遭受睡眠剥夺、审讯和身体虐待等指控。相关指控需要按照各自发生时期和证据分别记录,但它们说明,对一名行动能力已经受到严重限制的残障人士长期实施羁押,其身体安全、医疗保障与免受虐待权利必须受到更严格审视。
需要记录的,是已经发生的具体罪行与实施行为
葛志慧案并不缺少具体实施主体。强拆及其暴力后果构成她开始维权的起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在不同年份实施拘留和刑事侦查;丰台区法院曾对她作出四年有期徒刑判决,并再次受理本轮刑事案件。对这些机关和参与人员的评价必须建立在每一次具体行为之上:谁实施抓捕,谁决定羁押,什么行为被列为犯罪事实,残障当事人在羁押中受到怎样的待遇,法院又依据什么证据剥夺其自由。
从2008年前后的强拆冲突到2026年的再次刑事追诉,葛志慧经历的不是一次偶发执法,而是一名维权者在长期申诉过程中不断遭受控制、拘押和刑罚的历史。最初遭受财产和身体伤害的人没有获得有效救济,却因为持续要求救济而一次次失去自由。
截至本文写作时,9月14日庭审的公开结果仍未得到可靠披露。可以确认的是,本轮刑事追诉已经发生,葛志慧此前四年刑期已经执行完毕,而她因强拆开始的维权经历已经持续十余年。对葛志慧案的记录不能止于“寻衅滋事”这一罪名,而必须把罪名背后的强拆、伤害、监控、拘押、判刑以及对表达和申诉的压制逐项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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