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近日就支联会三名前领导人的《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量刑陈述。美联社报道,李卓人、邹幸彤和何俊仁因香港支联会长期举办六四烛光悼念活动、倡议民主和“结束一党专政”等内容,被纳入国安法追诉框架,三人最高可面临十年监禁。
这是一宗典型的国安法程序案件:被告身份明确,控罪清晰,定罪已经作出,法院正在决定刑期。它的政治含义同样清楚:北京治港体系正在把历史记忆、和平结社和民主主张,从公共表达领域推进到刑事惩罚领域。
量刑听证进入最后阶段
据美联社报道,李卓人、邹幸彤和何俊仁是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前领导人。该组织多年来在香港举办纪念1989年六四事件的烛光晚会,是华人社会少数长期公开悼念六四的组织平台。
李卓人和邹幸彤此前不认罪,并在8月21日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何俊仁较早前认罪,通常可能在量刑时获得较轻处罚。法庭表示,量刑结果将在稍后宣布。
《国安法》下的“煽动颠覆”并非普通刑事罪名。它将对国家政权、中央权力和中共领导地位的政治批评纳入安全犯罪框架。对于被告而言,量刑不仅决定个人自由,也决定香港社会还能否公开保存六四记忆。
三名被告资料
李卓人是香港资深民主派人士、工运代表,曾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并长期参与支联会和六四悼念活动。他在香港民主运动、劳工运动和国际工会网络中具有代表性,因此也是北京治港体系重点清算的民主派人物之一。
邹幸彤是大律师、人权捍卫者,曾任支联会副主席。她在多宗国安与六四相关案件中坚持自辩和公开表达立场,成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少数仍在法庭内持续挑战政治定罪逻辑的人物。
何俊仁是香港资深律师和前立法会议员,曾任支联会副主席,也长期参与民主派政治和人权法律事务。他在本案中较早认罪,但案件性质并不因此改变:中共治港体系追诉的仍是支联会长期保存六四记忆和倡议民主的政治角色。
法院如何解释“结束一党专政”
本案定罪的关键,在于法院如何理解支联会长期使用的政治口号和组织目标。美联社此前报道,法官认为“结束一党专政”的主张指向终结中共领导地位,构成对中国宪法秩序和国安法的违反。
法院还认定,支联会在国安法实施后仍继续相关主张,等同于鼓励支持者等待时机,以非法手段实现目标。换言之,在香港国安法语境中,纪念六四和呼吁民主不再只是政治表达,而可能被解释成针对中共统治合法性的刑事威胁。
邹幸彤在庭上自辩,并主张和平倡议和民主诉求不应被刑事化。Front Line Defenders称,邹幸彤自2021年以来被羁押,案件涉及她作为人权捍卫者和律师参与六四悼念及相关倡议。
六四记忆从公共广场退入法庭卷宗
香港支联会曾经代表香港最重要的一项公共自由:在中国主权范围内公开悼念六四。维园烛光晚会长期存在,本身就说明香港曾保有不同于大陆的一国两制空间。
这种空间在2020年之后急速收缩。北京强行推动香港国安法后,支联会解散,维园晚会停止,民主派组织瓦解或被起诉,媒体、工会、学生组织和公民团体相继遭到清算。
国安法对香港的改变,不只体现在个别案件数量上,更体现在法律逻辑的转换:当局不再需要证明被告实施暴力,也不需要证明现实政权被直接推翻,只要把政治主张解释为“动摇中共领导”,刑事责任就可能成立。
“国殇之柱”被移除是同一条政治清洗线索的象征。美联社和多家媒体曾报道,香港大学在2021年移走纪念六四遇难者的雕塑。实体纪念物被拆除,组织平台被解散,组织者被定罪,香港的六四记忆被一步步从公共空间赶入法院案卷。

北京治港法律机器的示范效应
本案显示,中共治港体系已形成一种新的法治外壳:它以法院判决、指定法官、国安控罪和量刑程序包装政治镇压,使镇压看起来像正常司法,使政治清洗获得制度化外观。
对中共政权而言,六四不是历史争议,而是统治合法性的禁区。香港曾经保留的悼念空间,正是北京最不能容忍的政治例外。支联会案的实质,是中共把自己在大陆长期执行的历史封锁制度,正式移植到香港司法体系中。
这宗案件也给海外社会一个清楚信号:国安法不是维护公共安全的中性工具,而是中共在香港重塑政治忠诚、消灭反对记忆、惩罚和平表达的核心武器。法庭量刑无论长短,都无法改变案件的本质——六四悼念在香港已经被国家安全话语重新定性,昔日烛光被写进了“颠覆”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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