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前领导人邹幸彤李卓人何俊仁,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中进入量刑阶段。三人此前分别被法院裁定罪成或承认控罪,案件涉及支联会长期提出的“结束一党专政”等政治主张。

香港支联会案进入量刑阶段 邹幸彤称追求民主不应成为犯罪

邹幸彤资料图。图片由RTVE报道页面提取,原报道注明来源为RTVE.es / EFE。

香港特区政府8月21日公布的官方文件确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和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何俊仁此前已认罪。法院随后把案件押后至8月28日听取求情。读者可通过本文附带的“香港特区政府8月21日支联会案定罪公告”原始文件入口核对。

三名前支联会领导人进入量刑陈词

美联社8月28日报道,香港法院当天听取邹幸彤、李卓人和何俊仁的量刑陈词。三人所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面临10年监禁。

李卓人和何俊仁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提出,支联会过去的政治倡议并没有导致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或中国政治制度发生实际改变,而且相关活动并未涉及暴力。

这属于辩方在量刑阶段提出的法律和事实主张,法院是否采纳仍需等待最终判刑结果。

邹幸彤坚持六四与民主主张

据美联社报道,邹幸彤在庭上坚持自己没有做错,并表示,她不认为自己应该因为政治信念而被判刑。

她表示,如果现行法律对这些信念没有空间,她宁愿承担被定罪的后果,也不会放弃自己的政治立场。她还表示,无论身处监狱内外,都会继续推动为1989年民主运动平反、结束一党专政以及推动香港和中国民主化等主张。

这些说法属于邹幸彤本人的政治立场和法庭陈词,并不代表法院或其他机构的事实认定。

香港支联会案进入量刑阶段 邹幸彤称追求民主不应成为犯罪

邹幸彤早年就六四纪念活动接受媒体采访的资料图。图片由RTVE报道页面提取,原报道注明来源为RTVE.es / EFE。

法院将“结束一党专政”认定为颠覆相关主张

香港特区政府8月21日公布的裁决说明称,法院认为支联会长期提出的“结束一党专政”主张,意在挑战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宪法体系中的领导地位。

港府援引法院判断称,支联会及相关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继续推广这些政治主张,并以公开活动、出版物、网络内容和其他形式传播相关理念。

香港政府强调,被告受到审判不是因为政治观点本身,而是因为法院认为相关行为已达到国安法规定的“煽动颠覆”标准。这一说法属于香港特区政府和法院的法律立场。

案件引发言论与政治参与空间争议

支联会曾长期组织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六四烛光集会。在北京1989年镇压事件之后的数十年中,这一活动曾是中国境内规模最大的公开六四纪念活动之一。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支联会停止运作并解散,其多名前领导人被起诉。

批评者认为,该案反映香港政治表达空间继续收缩,过去可以公开倡议的政治目标,如今可能被纳入国家安全刑事案件。香港政府则坚持认为,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并非绝对权利,在涉及国家安全时可以依法受到限制,并强调法院只依据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

量刑结果将成为国安法新的观察指标

目前可以确认的是,邹幸彤、李卓人和何俊仁的案件已经进入量刑阶段;三人的定罪状态已经由香港政府和法院公开确认。

但最终刑期尚未公布,因此现在不能提前报道任何具体判刑年限。

这宗案件的后续判决,将进一步显示香港法院如何衡量非暴力政治倡议、历史纪念活动与《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国家安全犯罪之间的界限。

《聚焦中国》将继续跟踪法院正式量刑结果,并区分法院裁判、政府立场、被告陈词和国际社会对香港人权状况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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