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箱从台湾寄往香港的书籍,到货时只剩下半箱。关注在囚人士及其家属的香港组织“候鸟”披露,超过60本书在运输途中遭海关检取。德国之声11月3日报道,这次扣书援引的是今年3月修订的《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香港海关至今未向该组织具体说明哪本书存在什么问题。

货物原定10月13日送抵“候鸟”经营的“如一”门市,最终延至20日送达。候鸟称,运输公司事前告知货物曾遭查扣;开箱后发现原本两箱货只剩半箱,余下书籍被翻动。运输公司随后提供海关《检取物品收据》,显示执法依据为实施细则附表三第13B(1)条。

同一批书,过去可以卖,这次为何被扣?

候鸟11月2日公开此事,指出被扣书籍并非首次进口,部分书目仍在其他独立书店出售。组织先后书面及电话查询,在10月29日收到简短回复,但仍不知道海关究竟针对具体书目、进口机构,还是其他因素作出决定。被扣书籍的名称和作者暂未公开。

香港《法庭线》报道,海关对个案不予评论,并强调如发现具有煽动意图的物品,将依法检取,视情况转交警方国家安全处处理。这一回答说明了海关一般执法立场,却没有回应本案最核心的疑问:这批书为何被认定值得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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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3月修订的有关实施细则,海关人员在指定地方执行职能时,只要合理怀疑某物品具有煽动意图,即可先行检取;按中央社11月3日的法律整理,物品拥有人可在60天内向海关关长提出书面申述,海关关长亦可向裁判官申请充公。这意味着在法院决定充公前,书籍就可能先被行政权力扣留。

没有公开禁书名单,书商却要自行承担风险

资料照片:2026年7月香港警方搜查其他独立书店并搬走证物,与本次“候鸟”图书扣查并非同一事件|来源:Arab Times / HKFP资料照片
资料照片:2026年7月香港警方搜查其他独立书店并搬走证物,与本次“候鸟”图书扣查并非同一事件|来源:Arab Times / HKFP资料照片 · 查看图片来源 ↗

今年3月至7月,香港多家独立书店先后遭国安处搜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7月表示政府没有设立禁书名单,但要求书商自行确保所售书籍不违法。如今风险延伸到进口运输环节:一本书即使此前能正常入境和上架,也不意味着下一批必然获得同样待遇。

出版自由受到的压力,未必只表现为明确的禁令。当查扣的具体理由不公开、执法边界难以预判,运输商、书店与读者便可能先自行回避敏感出版物。个案中可以具体追问的责任主体,是作出检取决定并持有相关收据的香港海关,以及制定和执行有关国安实施细则的香港特区政府。

候鸟要求当局说明书籍究竟如何危害国安,并希望取回被扣书籍。比起抽象宣示,这批书的清单、检取理由、申述与处理决定,才是判断香港跨境出版空间究竟发生什么变化的关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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