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十年告官未见市长,南宁市长为何缺席庭审?

2026年8月25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6)桂71行初127号案件开庭审理。

2026年8月25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6)桂71行初127号案件开庭审理。

法庭之上,一方是坚守了十年、310.38平方米祖宅"消失"在补偿名单里的普通人家;另一方,是出具了那份征收补偿决定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可令人心寒的是——庭已开过,"官"依然没来。来的,依旧是委托代理人和工作人员。

百姓十年告官未见市长,南宁市长为何缺席庭审?

时间回到2014年5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项目涉及约141户被征收人,由兴宁区政府组织实施。

十年间,围绕这份征收决定,诉讼一波接一波。2018年6月12日,宁铁中院开庭审理铁路法院首起行政诉讼案件时,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伍娟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那是别的案子,那一回,"官"是来了的。

十年后的今天,案号换成了(2026)桂71行初127号,可法庭上的格局却倒退了—— 民告官,却只见官之代理人,不见官之本身。

市长侯刚同志,老百姓告的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可不是告某一家律师事务所。

侯刚同志自2023年2月15日经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至今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百姓的冷暖,本就是市长职责所系。

法律写得明明白白:该出庭的,是正职、副职负责人

我们不妨把法律摊在桌面上。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开宗明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

对于涉及 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 ,或者 被诉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人身、财产权益 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

该规定第二条对"负责人"的范围界定得清清楚楚: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 正职、副职负责人 、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

第十一条更强调了出庭的实质性义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 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桂政办发〔2015〕85号)施行以来,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5月,广西已有25名副市长(含常务副市长)33次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覆盖全部14个地级市。——这说明,"官"出庭应诉,在广西早有先例、早成常态。

可到了侯刚市长这里,为什么就"不见官"了?

本案中:

  • 一处310.38平方米的1940年传世祖宅,在补偿决定中被1984年184.52平方米小楼的面积"张冠李戴", 零补偿 ;
  • 同片区10户"不配合"的被征收人,面积合计被删减2692.49平方米, 按4000元/㎡计,差距超千万 ;
  • 当事人手握南宁市人民政府自己留存的《广西药用植物园房屋面积调查表》原始档案(一审政府举证材料第91页),白纸黑字记载黄桂生户存在两处房屋;
  • 广西高院(2024)桂行终318号生效判决明确指出:当事人若能举证证明涉案房屋在征收范围、符合补偿条件,可持证据向南宁市政府另行主张;
  • 涉案项目原总负责人缪剑华2024年12月30日一审被判受贿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社会高度关注,毫无争议 。

重大公共利益?是。

社会高度关注?是。

涉及重大财产权益?是。

赔偿数额较大?是。

四个"是"叠加在一起,法律要求的,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市长侯刚同志,或分管副市长——坐到被告席上。

市长侯刚同志,请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

我们喊话侯刚市长:

人民群众的冷暖,从来不是一张委托书就能转交的。

2026年2月8日,在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侯刚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直言"十四五"时期南宁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

可是市长,在广西药用植物园这片片区的十年拆迁纠纷里,"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是老百姓啊。

那位1940年建成的祖宅主人黄桂生,早已作古;他的后人,在祖宅被拆、土地被占、补偿归零的境况下,硬生生熬了十年。夏曝冬寒,风雨飘摇,一家人坚守原址,不是为了闹事,而是为了守住一份普通人最基本的公平与尊严

房子被拆了,土地被占了,世代居住的祖宅凭空消失在官方补偿名单里。

310.38平合法老宅,被拆、被征收、被占用,最终补偿为零。

当老百姓捧着南宁市人民政府自己留存的原始档案走进法庭,他们想看到的,不是某位律师机械地念出"委托人意见",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够直面民意、正面回应、实质解决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这不是走形式,这是法律赋予"官"的义务,更是"官"对"民"的尊重。

侯刚市长,8月25日的庭审已经开过,老百姓没等来您——也没等来一位能真正拍板的副市长。

项目主官已落马,百姓不应为腐败买单

本案从来不只是一起普通的行政纠纷。广西药用植物园升级改造项目的总负责人缪剑华——曾任自治区卫健委党组成员、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党委书记、主任——2024年12月30日被南宁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官轴落马、项目烂尾、土地闲置。

可房子拆了十年的百姓,补偿拖了十年的百姓,冤屈压了十年的百姓——他们做错了什么?

他们不该为腐败官员的所作所为买单,更不该在官员落马后,连一个能拍板解决问题的"官"都见不到。

十年饮冰,只求一个"官"字面对

8月25日的庭审已经开过。我们期盼侯刚市长能够在庭审之后正视此案:

  • 就"告官不见官"给公众一个交代 ——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未到庭,法律依据何在?是否向法院提交了正当的"不能出庭"理由?;
  • 法庭查明310.38平方米祖宅的事实 ——政府自己留存的档案就在那里,无需百姓自证;
  • 实质性解决争议 ——依照广西高院(2024)桂行终318号判决的指路,审查核实、另行处理,给百姓一个公道;
  • 市长亲自过问 ——不仅过问本案,更要过问整个广西药用植物园片区10户"不配合"被征收人被单方删减面积的普遍性问题。

行政机关不能以历史遗留问题兜底失职,不能以程序推诿掩盖事实错漏,更不能让普通百姓为官员腐败、项目烂尾终身买单。

正义或许迟到,但永远不该缺席。

而我们更想说的是:正义不该只在判决书里,更该在法庭上——当"官"与"民"真正面对面的时候。

侯刚市长,人民群众的冷暖,请您放在心上。

8月25日的庭审,百姓没等到您的面。但我们依然期待——在接下来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过程中,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官",能够真正面对老百姓。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万般不易,从未放弃。

征地后建起的植物园,成为南宁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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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十年告官未见市长,南宁市长为何缺席庭审?
原告至今还居住的地方,希望市长能亲自看一看
原告至今还居住的地方,希望市长能亲自看一看

原文信息

原标题: 告官不见官,百姓十年寒——8月25日庭审已毕,市长侯刚未现身

来源: 微信公众号“诗书茶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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