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诉国家发改委:成品油定价信息公开案庭审直击

油价涨落牵动万家,定价逻辑却深藏暗箱。

每一次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有人欢喜,有人无奈。全国亿万民众,每天出行、生产、经营,都被油价牢牢牵动。

所有人都能看到调价结果,却没人看得懂定价过程。

为什么涨?依据什么算?参数从哪来?公式如何设定?谁参与研判?谁签字决策?

面对全民追问,国家发改委给出了一句最 “万能” 的答复:涉密,不予公开。

一句 “国家秘密”,封住了所有真相,挡住了全民知情权。

2026 年 10 月 19 日,熊隆飞诉国家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行政诉讼。 这是一场普通公民单挑中央部委的法治对决,是亿万民众替自己追问油价定价真相的正义之诉。

01 、最敷衍的应诉:一句 “有其他工作”,藐视法庭、架空法律

本次庭审最大的亮点,不止是油价信息公开的实体争议,更有国家发改委漠视司法、敷衍应诉的程序硬伤。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专项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尤其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全民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负责人出庭是法定责任、是刚性要求,绝非可选项目。

本案关乎全国成品油定价,覆盖民生、工业、物流、农业全领域,妥妥的顶级重大公共利益案件。

然而,开庭当日,堂堂国家发改委,无任何负责人到庭。

全程仅有两名普通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庭审细节,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庭审细节,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开庭前,仅简单核验身份; 开庭后,法庭未主动公示被告出庭人员资质。

原告当庭主动要求核查、公示被告出庭人员身份,才最终确认:到庭二人,无任何决策权限、无任何职级代表性,仅是普通办事人员。

面对原告质询,法庭告知:发改委已提交负责人不出庭说明。

当原告依法申请查阅书面说明原件时,被当庭拒绝。 审判长仅代为宣读了那句极致敷衍、毫无说服力的理由:负责人有其他工作。

仅此七字,搪塞全国瞩目大案。

试问: 何为 “其他工作”? 何种工作可以替代法定出庭义务? 何种工作比回应亿万民众油价知情权更重要?

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仅限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不可替代的重大公务三类法定情形。

笼统、模糊、空泛的 “有其他工作”,根本不属于法定正当理由!

堂堂中央部委,带头虚化法律、架空制度、藐视法庭。

原告当庭义正言辞,严肃批评: 被告手握国家核心民生定价权力,却毫无法治敬畏之心。普通公民尚且尊重法律、尊重法庭,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却带头规避法定应诉义务,是对法律的漠视,是对司法的不尊重,更是对全国民众的敷衍!

同时,原告当庭正式向合议庭提出司法建议: 针对国家发改委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违法行为,恳请法院依法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依规追责、严肃整治。 并且依法保留全部举报、追责权利。

全程,面对铁一般的事实、直面原告的严肃质询与公开批评,被告席两人,全程沉默、无一句辩解、无一句回应。

沉默,即是默认。 沉默,即是自知理亏。

02、最荒唐的逻辑:先说是内部信息,开庭又改口国家秘密

本案最核心、最荒谬的争议,在于被告前后矛盾、随心所欲的定性标准。

原告本次申请公开的信息,清清楚楚、光明正大: 成品油定价参与单位、工作人员、测算参数、计算公式、会商记录、操作流程。

这是对外履职、约束公共决策、影响全民利益的公开履职信息。

初始答复中,发改委将其定性为:单位内部信息、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

可进入诉讼程序、提交法庭证据时,为了彻底堵死公开路径,被告直接改口、随意变更定性:全部认定为国家秘密!

前后自相矛盾,定性反复无常。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想保密就保密。

试问: 政府信息的公开与否、涉密与否, 难道可以根据诉讼需要随意变更?

何为国家秘密? 《保守国家秘密法》有严格的定密主体、定密程序、密级标准、解密期限。 不是行政机关一张嘴、一句话、一份答复,就能随意 “升格涉密”!

民生定价信息,绝非可以随意捂盖的权力隐私!

成品油定价,服务的是全国人民,调控的是民生大盘,保障的是公共利益。 既不涉及国防安全,也不涉及核心机要,更不涉及国家安全与涉外机密。

凭什么? 凭什么关乎亿万百姓钱袋子的民生数据,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不可触碰的 “国家秘密”?

说到底:所谓涉密,不是不能公开,而是不想公开; 所谓秘密,不是国家机密,而是权力隐私!

03 、阳光是最好防腐剂,油价黑箱不该存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初心,只有八个字:权力公开,接受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暗箱; 不公开的公共决策,必然藏着争议。

发改委素来被称为 “小政府”,手握物价调控、能源定价、产业管控等核心实权。 过往公开反腐数据早已证明:这里是腐败高发、权力失控的重灾区。

无数落马官员、无数违纪案件,根源只有一个:权力过于集中,运行过于封闭,监督过于缺失。

当定价过程全封闭、决策记录全保密、计算公式全隐匿, 公众的监督,就成了一纸空文。

百姓只能被动接受油价涨跌,看不懂、查不到、问不得、监不了。

一句涉密,屏蔽了全民监督; 一句保密,掩盖了所有过程。

这绝非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更不是中央部委该有的担当!

04 、民告官,告的是公平,争的是全民权利

很多人问:一个普通公民,为何非要死磕油价公开?

因为这早已不是个人诉求。这是亿万民众的共同呼声,是公民法定的知情权、监督权!

行政诉讼,从来不是寻衅,而是维权; 民告官,从来不是对抗,而是护法。

当行政机关可以随意将民生信息定为秘密, 当中央部委可以随意规避出庭义务、敷衍司法, 伤害的不只是个案公正,更是整个法治的公信力。

原告当庭直言: 法律不是纸面文字,制度不是摆设道具。 中央国家机关,本应是守法标杆、法治表率, 绝不能成为规避法律、架空制度、抗拒监督的反面典型!

目前,本案庭审已全部结束。 原告正在审慎甄别全部庭审内容,在确保不涉及真正国家秘密、严守保密底线的前提下,将适时向全社会公开庭审详情。

结语

油价无小事,公开是底线。

没有透明的定价过程,就没有可信的调价结果; 没有阳光的权力运行,就没有真正的民生公平。

国家秘密,不该成为权力遮羞布; 涉密条款,不该成为抗拒监督的挡箭牌。

我们静待司法公正判决:还给全民一个透明油价,还给法治一个公开底线!

原文信息

原标题
熊隆飞诉国家发改委:油价定价岂能成 “国家秘密”?百姓知情权不容一纸封锁
原文作者
镡佐龙
来源公众号 / 媒体
微信公众号“诗书茶酒股”
原文发布时间
2026-11-0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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