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刚刚在四天的中央全会上确认开除33名高级官员党籍,紧接着又向整个官僚体系发出新的政治警告:对党不忠的人,必须坚决清除。
10月30日上午,北京举行中共二十届五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中央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黄建发公开宣布,按照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将继续强化干部政治审查和组织监督,大力提拔忠于党的官员,清除被认定为政治不忠的干部。
黄建发在介绍干部选拔标准时特别强调,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拔对党忠诚、表里如一的干部,并明确提出:

“坚决清除那些对党不忠、阳奉阴违、以权谋私的人。”
这一措辞迅速在海外社交媒体引起关注。表面上,这是一场围绕干部作风和反腐败展开的政策发布会。但将黄建发的讲话与刚刚结束的五中全会人事整肃联系起来,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共政权正在实施怎样的政治控制,已经有了更加清晰的轮廓。
中共五中全会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议期间发表讲话,并就《决定》草案作说明。10月30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唐方裕进一步披露,习近平亲自担任《决定》起草组组长,负责整体谋划、指导和确定方向。

这意味着,新的干部忠诚要求并非中组部临时提出的普通人事政策,而是由习近平直接主导制定、再通过中央全会转化为组织部署的政治安排。
当官员必须首先证明自己忠于执政党,而政治忠诚又由党的领导机关掌握最终解释权,政治审查就可能成为决定干部仕途乃至个人命运的重要工具。
33名高官遭开除:一场持续扩大的权力整肃
此次五中全会最引人注目的政治信号,是中共中央对一批高级官员的集中处分。
10月29日公布的全会公报显示,会议确认此前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开除党籍决定,涉及33名官员,名单横跨地方党政、军队、外交、经济和金融监管部门。
其中包括前中央政治局委员马兴瑞、张又侠,前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刘振立,前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刘建超,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以及前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等人。
这些官员并非普通基层干部,其中有人曾长期处于中共权力核心,有人直接参与国家重大政策制定,还有人掌握军队指挥、干部任免和重要经济部门的管理权。
全会公报将有关处分归因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但没有对每个人的具体事实、完整调查证据和相应法律程序作出详细公开说明。开除党籍属于中共内部纪律处分,本身也不能代替法院对刑事罪名的认定。
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央委员会本身发生的巨大变化。
根据官方公报,此次五中全会共有162名中央委员和117名候补中央委员出席,合计279人。相比2022年中共二十大产生的376名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人数相差97人。

这一差额不能直接解释为97人全部遭到政治清洗,因为人员缺席和成员资格变化还可能存在不同原因。但如此大规模的中央委员会人员变动,已经足以显示习近平执政期间中共高层权力结构经历的深刻震荡。
路透社10月29日的调查指出,这是毛泽东时代结束以来,中共中央全会出现的异常高缺席比例之一。
军队高层的变化尤其突出。2022年组成的七人中央军委领导班子中,已有五人遭到清除,军委原有权力格局发生重大改变。与此同时,全会增选中央军委副主席、纪委系统出身的张升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习近平领导的中共一再宣称,大规模反腐整肃证明党具有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但军委、地方党委、金融监管机构和中央部门接连出现高层官员被查处的现象,也揭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制度矛盾。
这些官员原本就是经过中共组织部门层层考核、政治审查和上级任命进入权力核心的人。如果组织审查已经如此严格,为什么仍然不断出现大规模的高级干部整肃?
当中共将所有问题归咎于干部个人的腐败、变质或者缺乏忠诚时,习近平高度集中的干部任免权及其监督责任,却很少成为同样公开接受审视的对象。
这种责任安排让最高政治领导权始终处于有利位置:干部治理失败,可以归咎于下级;干部整肃成功,又可以被解释为最高领导人的政治功绩。
从反腐败到政治忠诚审查
10月30日的发布会,进一步揭示了习近平政权正在强化的干部控制逻辑。
黄建发提出的干部管理部署包括坚持党管干部、强化组织选人、干部教育、政绩考核和经常性监督。其中最具有政治指向性的内容,是将是否忠于中共置于干部选拔标准的重要位置。
腐败、滥用公权、侵吞公共财产当然需要依法查处。一个正常运作的政府,应当通过独立调查、公开司法程序以及有效监督,对违法官员追究责任。
但是,对党是否忠诚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根本不同的判断基础。

贪污受贿可以依据资金往来、财产记录和具体违法事实调查;滥用职权可以围绕行政行为、法定权限及造成的损害进行司法认定。而所谓政治不忠,则可能涉及官员的思想、政治态度、内部表达、政策立场以及与最高领导层之间的关系。
在缺乏独立政治监督和公开竞争性干部选任机制的情况下,这种政治标准极易扩大组织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一名官员即使没有贪污受贿,也可能因为没有充分贯彻上级意志而受到政治评价;即使某项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造成损失,下级干部也可能出于维护政治安全而不愿公开提出反对意见。
五中全会公报反复强调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并要求各级党组织确保中央决策得到贯彻执行。会议同时把干部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监督纳入统一部署。
这样的政治安排,将公共治理中本应具有独立性的专业判断进一步纳入党的组织服从关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0月30日的官方解读还提出,要强化中共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及新就业群体中的组织覆盖和政治影响。
由此可见,习近平所推动的政治纪律整顿,影响范围已经超出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新兴就业领域,也将继续面临来自执政党组织体系的政治介入。
中共把这种组织扩张描述为提升治理能力,但在独立公民社会缺乏充分保障的现实下,党组织覆盖范围扩大,也意味着更多社会活动被纳入执政党的政治控制。
对于普通中国公民而言,这种变化最直接的影响,是政府官员处理公共事务时究竟优先对谁负责。
当官员的政治前途主要取决于上级组织评价,地方政府就更容易形成向上负责的权力运行方式。上级强调稳定,地方便可能将维稳置于公民权利之前;上级强调政治忠诚,下级便可能把执行政治命令看得比纠正行政错误更加重要。
这种权力关系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一些涉及征地拆迁、劳动维权、行政执法及司法申诉的争议,即使持续多年,也难以通过正常的政府监督和法律救济获得解决。
一个缺少独立监督的官僚体系,即使不断强化内部纪律,也无法仅凭干部服从上级来证明其权力真正受到约束。
习近平反腐十四年,为何仍要不断清除干部?
10月30日发布会上,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张福海披露,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约810万件,处分约790万人,其中包括963名中管干部。
这些数字来自中共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开统计,涉及纪律和监察处分,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处分人员都已被法院判定有罪。

但它们所反映的整肃规模,仍然十分惊人。
习近平自2012年接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来,将反腐败与党内纪律整顿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经过十四年的高压运动,中共依然宣称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还需要继续开展大规模整肃。
在拥有超过一亿党员、数百万个基层党组织及庞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情况下,中共已经投入巨大的组织资源进行内部监督。
然而,大规模处分始终无法终结腐败,也未能消除官员对政治问责的恐惧。
中国官僚体系中的腐败问题,当然涉及个人行为与经济利益,但其背后同样存在权力过度集中、财政和行政信息不透明、独立新闻监督受限,以及外部政治问责机制不足等长期问题。
习近平反腐运动最鲜明的特点,是由执政党自身领导调查、纪律审查和组织处置,并持续强化中央对反腐工作的统一领导。
调查权、干部任免权与政治评价权集中在同一套权力结构之中。即使这种机制能够惩处部分腐败官员,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监督最高决策者的问题。
与此同时,政治忠诚与反腐败不断被捆绑在一起,进一步扩大了纪律整顿的政治功能。
当纪律处分同时承担维护最高领导权威、重组官僚关系与调整政治力量的作用,外界便难以独立判断,每一次高级官员被清除,究竟有多少属于腐败追责,又有多少与党内权力关系变化有关。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处分官员都没有违法行为。真正值得警惕的是,政治权力能够在缺少充分外部审查的条件下,同时决定调查方向、处分方式和对公众公布哪些事实。
高度集权的反腐方式,可能强化最高领导人对整个官僚体系的控制,却未必能够建立稳定、透明、可持续的公权力监督机制。
“不敢为”的官员与即将到来的二十一大
黄建发在10月30日发布会上还谈到一个现实问题:部分干部因为担心承担责任,不愿意主动处理问题,甚至出现不作为和慢作为。
对此,他表示从严管理是干部的“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并强调中共将保护愿意担当的官员。

但这样的解释,与当前不断收紧的政治纪律之间存在明显矛盾。
一个干部如果因为执行上级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究竟由谁认定其责任?如果他认为上级政策存在错误,并提出不同意见,这种行为会被认为是履行职责,还是缺乏政治忠诚?
这些都关系到官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自己的行为。
当一项错误决策可能损害普通民众利益,而公开反对决策又可能危及个人仕途时,许多官员最容易选择的做法,就是避免承担独立判断的政治风险。
这种官僚行为会使行政机关逐渐形成重视政治表态、轻视政策纠错的倾向。即便地方干部具备专业能力,也可能因过度担心政治问责而放弃必要的创新和纠偏。
与此同时,五中全会已经决定,中共第二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2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这是继2022年中共二十大习近平打破党总书记职位长期形成的十年交接惯例、继续掌权之后,又一次重要的领导层重组节点。
国际观察人士普遍预期,习近平将在二十一大继续寻求掌握中共最高领导权。
在这一政治背景下,五中全会一面集中确认大批高级官员被开除党籍,一面要求进一步强化忠诚审查、培养年轻干部、加强各级组织服从中央领导,其政治意义尤其突出。
它意味着未来一年的中共人事调整,将在更加强调政治忠诚和集中领导的框架下展开。
习近平能否继续长期掌权,取决于中共内部的权力安排。但对于中国社会而言,更重要的问题是,在缺乏公开竞争和外部政治监督的条件下,国家权力将继续由谁决定、受谁制约,又由谁承担错误决策的责任。
中共可以通过党代会重新排列领导名单,却不能因此证明执政权已经获得公众自由选择的授权。
一个无法通过自由选举更换执政党的国家,其领导人即使不断强调组织纪律和政治忠诚,也无法替代人民对政府进行监督和追究责任的基本权利。
2026年10月30日,黄建发所宣布的“清除不忠者”,已经成为习近平政治整肃持续推进的又一明确信号。
从33名高级官员被开除党籍,到军队领导层发生重大变化,再到对全国干部提出更加严格的忠诚要求,这些接连发生的政治事件显示,习近平仍然依靠高度集中的党组织权力维护其政治统治。
中国当前需要解决的腐败、行政失职和公权力滥用问题,并不会因为更多官员宣誓忠诚就自动消失。
真正能够约束政府权力的,应当是独立司法、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新闻自由以及公民能够实际行使的政治监督权。
当政治忠诚被提升为官员任用和清除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政权的首要关注就越来越集中于维护党的组织服从和最高领导权威。这种治理方式能够不断制造服从,却也可能让权力失去纠正自身错误的能力。
对于中国民众而言,官员是否忠于习近平,不应成为衡量公共治理成败的标准。官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公民权利能否得到保护,错误决策能否受到追究,才是一个政府应当接受的真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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