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律师终于在拉萨市看守所见到被羁押两个多月的武汉公民张毅。最新公开消息显示,张毅仍未获释,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家属材料中的拉萨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已经把实施强制措施的国家机关钉在纸面上:张毅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被执行逮捕。此前公开报道指向的案件起点却极为刺眼——2026年7月1日,张毅在拉萨色拉寺期间被警方带走,相关人权组织和家属消息称,事件与其向藏族信众展示达赖喇嘛照片有关。
从一张照片到国家安全罪:这不是普通执法,而是政治安全机器对表达自由的刑事化
张毅是武汉八九一代活动人士。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参与公民社会活动。此次进入西藏后,他在色拉寺被警方带走,此后案件从现场控制一路升级到刑事拘留和正式逮捕。国际特赦组织已就张毅案发出紧急行动,指出当局没有公开说明所谓“煽动分裂国家”的具体事实基础,并认为其遭拘押与和平行使权利有关。
家属提供的拉萨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显示,张毅已经进入正式逮捕程序。这份文件划清了责任边界:案件不是景区民警的一次临时盘查,而是拉萨公安机关持续推进的国家安全类刑事追诉。只要当局拿不出超越和平展示照片、表达思想的具体犯罪行为,把张毅以“煽动分裂国家罪”长期关押,就是利用国家安全罪名压制思想、宗教与表达自由的严重权利侵害。

9月11日律师会见带来了最新情况。维权网在X发布消息称,张毅目前总体状态尚可,有轻微腰疼;但此前在刑拘阶段曾发生严重高原反应并晕倒,之后又被发现血压升高。消息称,他此前因抗高原反应药物和降压药不足发生过争执,目前更换药物后血压正常。这些健康情况来自律师会见后的公开转述,并非拉萨公安机关公布的医疗记录,但国家既然剥夺了张毅的人身自由,其生命健康和及时医疗的保障责任就已经由看守所和办案机关承担。
罪名不能替代证据:把照片解释成“分裂国家”,暴露的是政治定性先于法律事实
目前公开材料没有显示张毅实施暴力、组织分裂活动,或者采取其他足以证明“煽动分裂国家”的具体行动。公开信息所呈现的关键情节,是他在色拉寺向藏族信众展示达赖喇嘛照片。如果当局掌握其他证据,就应当公开能够接受法律检验的事实;在此之前,不能让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罪名本身反过来成为犯罪成立的证明。
从展示照片到刑拘、逮捕,中间必须存在一连串具体权力行为:现场控制、手机检查和证据提取、立案定性、刑事拘留、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批捕以及持续羁押。每一步都有人决定、有人签字、有人执行。张毅案因此不是一句抽象的“西藏维稳”能够遮蔽的事件,而是一条可以沿文件、职务和法定程序逐级锁定的责任链。
巴桑多吉:拉萨公安执行逮捕,主持全局业务的局长就是主要领导责任人
拉萨市公安局官网目前列明,巴桑多吉任拉萨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督察长,并明确其“主持局行政业务工作”。张毅的逮捕通知书来自拉萨市公安局,因此实施刑事追诉的机关责任已经明确,而主持该局行政业务的巴桑多吉就是这一级公安权力的主要领导责任人。
现有公开材料尚不能证明巴桑多吉本人签署拘留文件、亲自下令抓捕张毅,这一点不能凭空制造。但“没有证据证明亲自下令”绝不等于“没有责任”。一个公安局长不能在公安机关办理政治安全案件时拥有指挥、管理和监督权,在案件造成严重权利侵害后却退化成与案件无关的旁观者。张毅案由哪个部门承办、以什么证据立案、为什么达到逮捕条件、羁押期间医疗是否得到保障,都属于巴桑多吉主持的公安行政业务范围。
因此,巴桑多吉在张毅案中的责任不是泛泛的“值得关注”,而是明确的公安机关领导和执法监督责任。若最终证明所谓犯罪事实仅是和平表达,其领导的拉萨公安机关就是将表达行为刑事化、实施剥夺自由的直接国家机关,巴桑多吉的领导责任必须被记录。
肖友才:“维稳高于一切”不是背景口号,而是压向公安系统的政治命令
拉萨市委书记肖友才今年3月主持全市维稳视频调度会时公开要求,始终把维稳工作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并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这不是外界对拉萨政治环境的推测,而是拉萨市政府公开刊载的市委书记部署。
这句话必须与张毅案放在一起审视。所谓“高于一切”,意味着维稳被赋予压倒其他治理目标的政治优先级;所谓“层层传导压力”,意味着这种优先级不是停留在市委会议室,而是向政法、公安和基层执行体系逐级下压。在这种政治激励下,涉及西藏、宗教、达赖喇嘛和政治表达的普通行为极易被首先识别为“安全风险”,再由公安程序寻找能够容纳这种政治定性的罪名。
因此,肖友才不是张毅案责任链上的一个装饰性名字。他作为拉萨市委主要负责人,公开制造并强化“维稳高于一切”的政治压力,对这种政治安全逻辑支配公安执法承担市委主要领导责任。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亲自批示张毅案,但他亲自部署的维稳路线正是拉萨公安执法所处的权力环境。权力可以层层下压,责任就不能在案件发生后层层蒸发。
朱守科:既然自称法治公安“第一责任人”,就必须为公安系统的权利侵害负责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官网显示,朱守科现任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公安厅发布的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更明确写道,朱守科“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
“第一责任人”不能只在总结成绩时存在。自治区公安厅对全区公安机关负有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朱守科又同时横跨公安行政权和党委政法权。张毅这样一宗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实施逮捕的政治安全案件,恰恰属于最需要法治监督、权力约束和证据审查的领域。
如果拉萨公安把和平展示照片解释成危害国家安全并据此剥夺公民自由,那么问题已经不只是某个基层警察“尺度过严”,而是自治区公安体系能否阻止政治安全逻辑吞噬刑事法律边界。朱守科作为公安厅长、督察长和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这种执法模式承担明确的领导、监督和法治建设责任。一个人不能同时占据公安权力链上的多个最高责任岗位,却在权利侵害发生时只剩下职务、不剩下责任。
王君正:从公安派出所到自治区维稳指挥部,西藏最高地方党委负责人亲自调度的是整套维稳机器
张毅7月1日在色拉寺被警方带走。7月3日,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即赴政法系统调研。西藏自治区党委公开报道显示,王君正当天到拉萨市公安局八廓古城分局吉日派出所检查维稳措施、基层治理和网格化管理,随后前往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部门,并进入自治区维稳指挥部指挥中心听取全区维稳情况汇报、现场调度各地市维稳工作。
时间上的接近不能被伪造成“王君正7月3日亲自部署张毅案”,因为目前没有这样的证据;但官方报道已经证明更具制度意义的事实:张毅被控制时,西藏公安和维稳体系正处在自治区最高地方党委负责人的直接检查、督导和调度之下。
8月10日,王君正又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自治区公安厅工作汇报并部署公安工作。中共自己的制度语言反复强调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王君正不是可以与西藏公安政治安全执法切割的外部人物,而是这套维稳权力体系中的最高地方政治责任人之一。
当一个体系把维稳压力从自治区党委压向市委、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再把这种压力落实到具体公民的手机、照片、刑拘通知书和看守所铁门上,所谓“党委领导”就不仅意味着权力,也意味着责任。王君正对西藏维稳体系及党领导公安体系造成的系统性权利侵害承担最高层级的政治领导责任。这不是指控他亲自签署张毅的逮捕文件,而是依据其公开职务、公开部署和实际领导体系确认其政治责任位置。
从王君正到办案警察:权力层层集中,罪责不能层层蒸发
张毅案已经呈现出一条清晰的责任结构:王君正领导自治区党委和全区维稳体系,是最高层级政治领导责任人;肖友才以拉萨市委书记身份公开确立“维稳高于一切”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承担市级政治领导责任;朱守科身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督察长和法治公安第一责任人,承担自治区公安系统的领导、监督与法治责任;巴桑多吉主持发出张毅逮捕通知书的拉萨市公安局行政业务,承担具体办案机关的主要领导责任。
再往下,是尚待公开姓名的直接责任人员:现场控制和搜查张毅的警察、决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立案的办案负责人、制作和审核证据材料的警察、决定刑拘的责任人员、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的承办人,以及审查并批准逮捕的检察官。这些人不是抽象制度中的齿轮,而是一次次具体剥夺公民自由行为的实施者和决定者。公开资料暂时没有披露他们的姓名,中国追责档案将其列为下一阶段必须继续锁定的直接责任主体。
基于目前已经公开的材料,聚焦中国认定:张毅案所暴露的不是普通执法争议,而是西藏政治维稳体系利用高度政治化的国家安全罪名压制和平表达、实施长期人身自由剥夺的严重权利侵害。如果当局最终能够证明张毅实施了超越和平表达的具体犯罪行为,应公开证据接受检验;如果所谓核心行为确实只是展示照片、表达观点或其他和平行为,那么推动立案、刑拘、提请批捕和批准逮捕的人员,就分别对这一任意剥夺自由承担直接执法责任,而王君正、肖友才、朱守科、巴桑多吉则依据各自在政治和公安权力链中的位置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这里必须划清一个重要界线:责任认定不需要虚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谁“亲自下令”,就不捏造亲自下令;但已有证据证明谁领导维稳体系、谁制定政治压力、谁领导公安系统、谁主持具体办案机关,就不能再用“尚待观察”替这些掌权者卸责。权力越集中、职务越高、公开宣称的领导责任越大,在制度性侵害中的责任就越不能被隐去。
羁押期间晕厥和高血压:国家夺走自由,也就接管了生命健康责任
张毅已经61岁。最新律师会见信息涉及其羁押期间严重高原反应、晕厥以及新出现的高血压。在拉萨高海拔低氧环境下继续羁押一个出现上述症状的人,看守所和办案机关负有明确而持续的医疗保障责任。
张毅一旦被国家强制关进看守所,他就失去了自行选择就医、自由获取药物和离开高原环境的能力。由此产生的医疗控制权掌握在羁押机关手中,相应责任也必须由羁押机关承担。若存在延误检查、药物供应不足、拒绝必要治疗或者在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时拒绝依法评估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管理和办案人员应依据其具体行为承担责任。
因此,张毅晕厥后是否接受正规医疗检查、血压是否持续监测、用药为什么一度发生争执、医疗记录是否向律师和家属依法提供,都不是看守所可以用“内部管理”封闭起来的小事,而是判断羁押机关是否进一步侵犯其健康权的重要证据。
真正应该被钉在责任档案里的,是把思想和照片制造成国家安全案件的权力体系
张毅案最具揭露意义之处,在于它展示了一套政治安全机器如何把一个日常表达行为加工成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政治上先制造“维稳高于一切”的绝对优先级,公安系统再以政治安全视角识别风险,具体办案机关把这种政治判断转换为刑事罪名,检察环节则决定这种强制措施能否继续。
如果最终证据证明案件核心确实只是一张达赖喇嘛照片,那么这张照片本身没有制造国家危险;真正制造危险的是一个把公民思想、宗教符号和和平表达视为敌对行为,并能够动用刑事拘留、逮捕和长期羁押加以惩罚的权力体系。
王君正、肖友才、朱守科、巴桑多吉的名字因此应当与张毅案的责任链一起被记录。他们分别掌握自治区党委维稳领导权、市委维稳政治领导权、自治区公安及政法领导监督权和拉萨公安具体机关领导权。具体办案警察和批捕检察官的姓名尚待公开,但他们的直接责任位置已经存在,不能因为身份暂未披露就从责任链中消失。
张毅仍在拉萨市看守所,这场侵害仍没有结束。对中国追责档案而言,记录这宗案件不是为了留下几个问号,而是为了留下能够对应到机构、职务、文件、命令体系和具体强制措施的责任证据:谁掌权,谁部署,谁执行,谁批准,谁监督失职,谁就应当为自己在这条权力链上的行为和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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