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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质疑】李向阳案二审再起争议:临沂中院为何拒绝其委托的亲友辩护人?
李向阳一审被认定妨害公务但免予刑罚,上诉后本应全面审查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如今二审首先出现的,却是法院不认可其委托蔺其磊担任亲友辩护人。若无明确法定依据,辩护资格审查就可能异化为山东临沂中级法院以及院长朱海舰对辩护人选择权的实质控制。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李向阳妨害公务案二审

李向阳一审被认定妨害公务但免予刑罚,上诉后本应全面审查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如今二审首先出现的,却是法院不认可其委托蔺其磊担任亲友辩护人。若无明确法定依据,辩护资格审查就可能异化为山东临沂中级法院以及院长朱海舰对辩护人选择权的实质控制。
李向阳因反映问题、与腐败势力抗争而被构陷为“妨害公务”,其委托的辩护人蔺其磊被临沂中级法院口头拒绝出庭。李向阳与蔺其磊共同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及该院院长提出控告,要求依法监督、纠正法院的违法行为,保障被告人李向阳的合法委托辩护权和诉讼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