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农民李安生反映,当地村委会加重农民负担, “违规征收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费”。
李安生是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邓城镇邓城东村村民。 据他所述, 2024 年 5 月,邓城东村村委会以 他 家宅基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为名,按每平方米 8 元,强制要求收取 20 年宅基地超占使用费。 他 和 他 儿子的宅基地共被收取 4.24 万元占用费。
李安生说, 不管是《土地管理法》、还是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都从来没有说,宅基地超标了就要收费。 他因此认为 这是地方出台的 “土政策”。
李安生还引用《农业法》第67条的规定,称“任何机关或者单位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费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应当公布。”但邓城村委会收取的超占使用费,并不开具正规财政票据,只是用村委会盖章的收据,明显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李安生提供的照片也确实显示,两张编号分别为“0024312”和“0024313”的收据并非正规发票,只是标注有“内部使用 对外无效”字样的普通收据,上面盖着“商水县邓城镇邓城东村民委员会”的大红公章,收款人被指系当地村支书赵某帅。

李安生希望 当地政府 能 全面排查向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等突出问题 , 责令违规收费的村委会全额 退款, 真正减轻农民负担。
河南省人民政府曾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要求各地应当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 667 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 134 平方米;人均耕地 667 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 167 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 200 平方米。但是对于超占宅基地的应当如何处置?经搜检公开信息,目前尚无发现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李安生反映当地村委会对其收取“超占有偿使用费”,发生在 2024 年 5 月,显然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疑似当地村委会的行为于法无据。
李安生父子到底超占了多少宅基地?如果真有超占、像这样超占的情况在当地是否普遍?对于超占部分按照法律规定究竟该如何处置?当地政府还是要公开释法明理,给群众一个交代,取得群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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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周口:村委会能征收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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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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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群众来访”
- 原文发布时间
- 2026-09-0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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