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元罚金,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的执行程序中,是一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内容;但对于持续申诉的人权律师卢思位而言,这笔款项又将他与过去数年经历的职业资格取消、出境限制、跨国遣返和刑事处罚重新联系起来。
据维权网9月29日报道,卢思位的妻子张春晓披露,法院近日已从丈夫银行卡中强制扣划一万元。卢思位认为,其此前受到的刑事处理具有政治迫害性质,并指称这次执行与近期举报四川、成都多名官员有关。
从代理敏感案件,到失去律师身份
卢思位曾为涉及政治敏感案件的当事人提供辩护,包括2020年十二港人案。
2021年,他的律师执业资格被吊销。2023年7月,他持中国护照及有效美国签证,在途经老挝、准备前往美国与妻女团聚时被当地警方拘押,随后遭遣返回中国。

2025年4月18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其11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一万元。
这条时间线呈现了不同国家机关的决定如何连续作用于同一名律师:职业资格、出境、刑事责任与财产执行。
而要理解其中的政治制度背景,就不能忽略习近平执政以来中国律师行业管理政策的变化。
从709大抓捕,到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
2015年7月,中国警方大规模调查和拘押人权律师、律师助理及维权人士,事件后来被称为“709大抓捕”。
人权观察2025年发布的十周年报告指出,约300人当年受到警方调查、拘押或讯问。此后,多名律师持续面对执业资格取消、监视和其他限制。该组织认为,习近平政府通过加强政治与组织管理,持续削弱独立维权律师的影响力。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政治管理要求已经进入正式的律师行业规章。
2018年12月,司法部公布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5日起施行。修改后的第三条要求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并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列为从业基本要求。
“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司法部第142号令修改后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节录。
这项规定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制度问题:当政治忠诚成为法律职业的正式管理要求,律师代理涉及党政机关的案件、公开质疑行政行为时,职业独立性如何得到保障?
卢思位并非709大抓捕的直接被捕者,但人权观察已将他的遭遇列入其关于709之后律师行业持续受到政治控制的研究。
一名律师的刑满,为什么没有结束他的法律争议?
卢思位的案件还有另一个值得追索的层面。
从职业资格被取消,到后来自己成为刑事案件当事人,他的身份已经从替他人提供法律辩护的律师,转变为持续要求司法救济的申诉者。
他对原审判决中的事实、证据及程序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原判、改判无罪,并指称此前长期受到的跟踪、骚扰和出境限制,是促使自己选择经第三国离境的重要背景。而9月29日的最新扣款说明,尽管刑期已经结束,原判决确定的财产处罚仍在执行。
这也使原有争议进一步延伸:一名律师持续质疑原审判决时,他能否获得有效的救济,以及申诉将如何影响其生活中的持续性法律后果?
与此相关的案件进程,至少涉及四个彼此衔接的节点:
- 2021年:卢思位失去律师执业资格,并受到出境限制。
- 2023年:赴美与家人团聚途中在老挝被拘押,随后遣返中国。
- 2025年:成都法院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与一万元罚金;卢思位刑满获释后继续申诉。
- 2026年9月:其妻通报法院已从银行卡强制扣划原判罚金一万元。
国际特赦组织在2025年709大抓捕十周年声明中,将中国人权律师长期面对的监视、职业限制、家庭牵连和持续刑事处罚,视为习近平时期人权与法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卢思位本人提出的政治迫害与报复指控,应当获得针对具体事实和程序的回应,而不只是停留在当事人与支持者的公开陈述中。
从709大抓捕,到司法部强化党对律师行业的组织管理,再到卢思位今天的申诉和强制扣款争议,这些事件共同提出了一个尚未消失的制度问题:当律师的执业资格受到政治要求约束,而针对权力机关的法律挑战又可能使律师自身进入刑事程序,法律职业应有的独立辩护功能,究竟还能在多大范围内得到实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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