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国际组织Lawyers for Lawyers公布一份针对中国律师处境的联合中期报告。该报告由Lawyers for Lawyers、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加拿大律师权利观察、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和亚洲律师网络共同提交,用于评估中国在第四轮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UPR)中与法治、公平审判、司法救济及律师权利有关承诺的落实情况。
这份报告的意义,不在于又增加一份批评中国的人权文件,而在于它把“律师能否独立工作”设定为检验法治承诺的可观察指标。
报告提出了什么
联合报告认为,中国支持的八项相关UPR建议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并列举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面临的风险,包括骚扰、监控、任意起诉、不公正审判、任意剥夺自由、旅行限制、隔绝羁押、强迫失踪、流亡、跨国镇压以及酷刑或其他虐待指控。
报告特别提及卢思位、余文生、许艳、谢阳、张文鹏、许志永和丁家喜等案例,并关注锡安教会案件辩护律师受到的压力。
这些内容属于提交UPR机制的民间组织评估和个案材料,并非联合国司法裁判。它们的价值在于形成国际审议记录,也需要与法院文件、当事人材料及政府回应逐项对照。
三个值得观察的制度指标

聚焦中国认为,与其把这份报告简单处理成“国际组织批评中国”,不如观察三个可以持续验证的指标:
- 政治敏感案件中的律师能否及时会见当事人并取得案卷;
- 律师执照、年度考核和律所监管是否会因代理敏感案件或公开表达而被用于惩戒;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下,被羁押者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律师法》修订把问题推到更前面
报告还关注2026年6月公布的《律师法》修订草案。提交机构认为,要求律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律所按党章建立党组织等拟议内容,与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所强调的律师独立性存在紧张关系。
这正是中国法治叙事中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律师究竟首先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独立代理人,还是政治治理体系中的服从性职业角色?两者在普通案件中可能不明显冲突,但在国家安全、宗教、言论和公民权利案件中会迅速发生碰撞。
从个案争议转向制度检验
国际报告当然可能存在资料选择、法律评价和立场差异,北京也有权逐项回应。但一个有能力反驳批评的法治体系,应当能够提供更透明的程序事实,而不是仅以政治立场否定问题。

例如:律师为何被拒绝会见?执业证为何被暂停或注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律师权如何保障?相关决定能否接受独立司法审查?
聚焦中国认为,中国律师处境之所以具有公共意义,是因为律师权利从来不只是律师自己的职业利益。当辩护人不能独立工作时,最先失去保障的是被告人、公民和所有需要用法律对抗公权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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