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印度达兰萨拉的第18届西藏人民议会9月16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议长多吉次仁(Dolma Tsering Teykhang)在开幕讲话中把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列为重点议题,称这部法律将影响藏人的语言、宗教、文化、身份认同与基本权利。西藏人民议会还表示,已就该法向各国政府、议会、联合国、欧盟等机构寄出837封公开信。
这场争议的核心并不只是“民族团结”这一政策口号,而是国家如何以法律形式界定少数民族身份、语言教育、宗教实践与政治认同。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年6月举行专题发布会时明确表示,该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国家制度安排,并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保障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国官方同时强调,法律旨在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共同发展与交往交流交融。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人民议会9月16日发布的会议报道将该法生效日期写为6月1日,但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的信息显示,该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就法律生效日期而言,应以中国官方公布的7月1日为准。
围绕该法对少数民族语言、宗教和文化空间的影响,国际人权机制已经表达关切。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蒂尔克9月7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3届会议开幕讲话中表示,针对藏人权利、包括宗教自由的限制正在收紧,并呼吁改变相关政策。联合国特别程序今年较早前也曾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普通话教育政策变化提出问题,关注全国性民族政策框架对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和文化权利的影响。

中国政府对这类批评持不同立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官方解释称,新法以宪法民族条款为基础,目的是为民族事务建立统一法律框架,并强调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由此形成的争议,一方强调国家统一、共同身份与统一治理框架,另一方则担忧这种制度设计可能进一步压缩具有独特语言、宗教和文化传统群体的自主空间。
对西藏而言,这一争议还有更具体的制度背景。宗教活动、学校教育、藏语使用以及宗教领袖传承长期是国际人权机构关注的议题。此次西藏人民议会把新法列入新一届议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议程,同时向国际机构展开游说,显示围绕这部法律的争议已经从中国国内立法延伸至国际人权与外交场域。
同一天的议会会议还处理了立法修订、部门年度报告等议程,并为近期逝世者及8月26日尼泊尔—西藏边境洪灾遇难者默哀。第二次会议计划持续至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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