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进行的国际药物临床试验正受到新的伦理审视。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8月20日发布《中国观察》称,多家美国及国际药企过去多年在新疆医院开展临床试验,而当地长期存在大规模监控、强制医疗检查、强迫劳动等人权问题,这使“受试者是否能够真正自由拒绝”成为核心疑问。
CECC援引公开资料称,2010年至2025年间,在新疆开展临床试验数量较多的美国公司包括默克、艾伯维、礼来、百时美施贵宝和安进,阿斯利康、诺华、罗氏、第一三共和拜耳等国际药企也在相关名单中。

图:CECC《中国观察》第7期中与新疆临床试验议题相关的页面图像。
今年6月,美国国会议员向多家药企发函,要求说明它们如何确保新疆受试者是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参加试验,以及如何处理在解放军医院开展研究可能带来的数据和伦理风险。CECC同时强调,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这一区分很重要。临床试验是否违法,需要依据具体研究方案、伦理审查、知情同意记录及当地法律判断;但“没有发现违法”并不等于伦理疑问不存在。国际医学伦理通常要求受试者能够在不受惩罚或压力的情况下拒绝参与,并充分理解研究风险。
新疆的特殊之处在于,过去十年当地的国家监控、强制体检、生物信息采集和大规模拘押已经被多家国际机构记录。在这种环境中,即使一份知情同意书形式上完备,也仍需追问:参与者是否相信自己有拒绝的权利?拒绝是否会影响工作、福利或与政府的关系?
CECC还指出,辉瑞已决定不再在新疆和中国军方医院开展临床试验。这表明企业正在重新评估合规与声誉风险。对其他跨国药企而言,今后的关键可能不只是“能不能做”,而是能否证明每一名受试者都在真正自愿的条件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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