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不完,根本抓不完!

每天刷朋友圈,看到最多的总是官员落马的消息。

不是老虎被打,就是苍蝇一堆。

为什么,贪腐问题就是走不出“前腐后继”的魔咒?

是老虎太多?还是笼子关不住?

我们先分析一下根源问题:贪腐是如何产生的?

我的答案是:由人性决定的。

贪财好色,是人的两大本性。

孔夫子所谓的“食色性也”,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试问一下,当一个人手里拥有可以可以左右一切,决定很多事情的时候,他能不贪吗?

换了任何人,恐怕都不敢拍着胸脯说他就不会贪吧。

资本论说资本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如果一个人只要签个字就可以产生几百万几千万乃至数亿的利益时,它同样可以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也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风险。

有人可能会想,我要是官员,贪几百万够一生过得舒服就可以了,没必要贪无止境,走上不归路。

说这话的人,是因为不了解人性。

或者说,是没体验过权力的魔力。

贪欲这玩意,就像潘多拉魔盒,打开了,就再也关不住了。

当一个人手里有几十万后,会想着几百万;有了几百万,会想着几千万几个亿。

当一个贪官觉得手里的钱足够挥霍一辈子的时候,他会想着让子孙后代都足以躺平挥霍一辈子。

那些官宣中动辄贪腐数亿数十亿的大老虎,就诉讼这么成长起来的。

这不关乎人的好坏,也不关乎道德,而关乎“贪无止境”的人性。

这,就是贪腐的根源。

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贪腐的。

为了遏制贪腐,国家成立了纪委,成立了相关监督机关。

但纪委及监督机关与贪腐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的关系,打不完,抓不尽,周而复始,春风吹又生。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第二个话题:贪官为什么抓不完?

一句话,心存侥幸,犯罪成本太低。

官员的贪腐,99.99%是秘密进行的,被发现的概率是比较低的。

正是这种侥幸心理,每个贪官都觉得自己的问题不可能会发现。

但百密总有一疏的时候,百个贪官总有一个被查处的概率。

纪委和检察机关干的工作,就是如何将这个概率最大化。

除了侥幸心理外,贪腐的另一根源是:犯罪成本太低。

一个官员,即便贪腐的数额再大,大概率是无期或终身监禁。

人生百年,除了生死,了无大事。

既然死不了,还有什么是不能承受的。

牺牲一个人的自由代价,换来子孙后代几辈子躺平的财富,绝大多数人都会觉是一单比较划算的生意吧。

既然“犯罪成本太低”导致贪腐屡禁不止,难道就没有办法遏制或杜绝了吗?

办法,当然是有的。

在官宣文章里,我经常读到“让官员不愿腐不敢腐”这句话。

这句话,是一句听起来很有道理,实则比狗屁还臭百倍的话。

我就想问:如何让官员不愿腐?

你给他百万年薪,他会有千万乃至十亿的目标。

如何让官员不敢腐?

一个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就让官员不敢腐了吗?

一句话,不死刑,无法震慑贪腐的灵魂。

既然我们无法让官员“不愿腐”,那我们就必须要有铁血手段让官员“不敢腐”。

比如,累计贪腐超二十万以上者,死刑!

是个人都会算账的,官员尤其会算账。

超二十万就死刑,那是真正用生命去贪腐啊。

只要头上悬上了这把剑,就能将绝大部分官员的贪欲扼杀于萌芽状态。

这,才是足以治本的问题。

官员贪腐,大多来源于受贿。

既然有受贿,必然有行贿。

所以行贿问题,亦是一个需要从源头上解决的问题。

行贿与受贿同罪,这是一个呼吁了十多年但未获法律认可的问题。

但如今看来,势在必行。

试想一下,一个商人被查实行贿超20万就会被判死刑,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商人敢用生命去行贿了吧!

断了行贿的“源”,受贿就成了无源之本。

所以我最后给出的结论是:贪腐超二十万死刑,行贿受贿同罪,至少可减少95%以上贪腐问题。

当然,不少官员看到我这则建议,估计会被吓尿。

毕竟,超二十万金额的贪腐者,估计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

所以我这则建议还要补充一个前提条件:法不溯及过往。

也就是说,以前的贪腐按之前的条例处理,之后是贪腐才会有二十万这条杠。

当然,我这则建议被采纳施行的概率,估计不足千分之一。

但人,总得有点理想吧。

万一实现了呢。

原文信息

原标题
贪腐超二十万死刑,彻底解决腐败大难题!
原文作者
天涯笔客
来源公众号 / 媒体
微信公众号“兵叔聊事”
原文发布时间
2026-10-2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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