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网传高校通报,让中国互联网管控的后果落到了20名年轻人的纪律记录上。
据中央社9月27日报道,一份落款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日期为9月20日的通报称,7名本科生和13名研究生在9月18日至19日使用个人校园网账号,通过VPN等方式连接境外网络。相关行为被网络安全监测系统记录,学院随后给予20人警告处分。报道引述通报指出,学生属于首次违规,未发现传播有害信息、非法获利或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星岛日报》同日亦报道该事件,并展示了涉事通报画面。

最引人注目的,恰恰是通报所列出的处分理由:没有严重危害后果,使用未经批准的跨境连接方式仍然足以让学生受到纪律惩戒。这里不只是一次高校网管事件,而是中国互联网接入管控如何通过校园监测与校纪执行,具体作用于个人生活的案例。一个学生连接了怎样的网站,可以被技术系统记录;采用怎样的连接路径,也可以成为纪律决定的依据。
这套管理有明确的制度背景。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对国际联网信道实行规定,并禁止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国家层面的接入规则,经由校园网络制度落实到个人账户。中央社引述的通报又显示,学院要求有科研、学习需要的学生,使用学校图书馆数据库或获批准的校外访问系统获取境外学术资源。管理的不仅是校园网稳定运行,也包括学生接触外部网络时能够选择的技术入口。
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军工科研背景,使数据安全、涉密保护成为不能忽视的实际议题。但这份通报所呈现的处理对象,是20名学生使用VPN连接境外网络的行为;报道所披露的处分依据,并不是这些学生实施了网络攻击或泄露了涉密文件。不同安全风险需要不同证据,不能因为它们都发生在网络环境中,就在公共讨论里被视为同一回事。
更值得注意的是监测本身。中央社报道称,相关行为被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完整记录留存。学生走进校园网,登录的是个人实名账户;系统记录下连接活动,学院则据此采取纪律措施。技术监测、身份识别、行政管理与惩戒在这一事件里首尾相接。记录哪些行为、谁能调阅、保存多久、怎样从日志认定违规,这些都不再只是信息化部门的后台技术细节,而是直接关系学生权利的校园制度。
学校信息化处在2023年10月宣布上线HEU VPN,供师生从校外访问校园内网。它与本次涉及的校园网访问境外资源用途不同,却揭示了一件事:VPN不是天然带有某种政治或安全属性的神秘技术;它能否被接受,取决于授权用途及管理规则。面对科研人员需要不断访问开放论文、学术会议、开源代码、外文文献的现实,哪些资源可以进入,哪些资源必须绕道申请,最终都会影响研究者获取资料的效率与自主性。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将不分国界寻求和接受信息列为表达自由的组成部分。将这一国际人权原则放在事件旁边,对照十分鲜明:学生因跨境网络连接受到正式处分,校方则要求通过限定渠道获取外部学术资源。这里发生的,不只是网络工具使用争议,也是信息获取权与行政管理权之间的冲突。中国的网络审查体系在校园里表现为具体的身份记录、准入方式和处分程序,抽象的制度由此有了20名当事人。
通报中另一个不能忽略的细节,是对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将从严处理的警示。一份处分单的作用不仅限于已经被处理的人:旁观的学生也会据此重新计算访问境外资源的代价。这样的纪律信号,可能把原本属于学习、研究和信息检索的选择,转化为先要判断能否获得管理许可的问题。
学校有维护网络安全的职责,但这份处分通报把另一个公共问题推到了台前:当接入境外信息的技术路径本身就可能触发警告,大学究竟如何保障学生持续、便捷地接触国际知识资源?20名学生的经历,呈现了网络管控从国家制度进入高校日常管理的一条清晰路径;其影响已经超出一所学院的校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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