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1日,湖北赤壁维权人士陈剑雄结束第三次刑期,返回家中。五个多月后,他的名字再次出现在维权网的报道中。这一次不是新判决,也不是又一次逮捕:9月28日消息称,陈剑雄住所门前仍设有针对他的监控设备,中秋前后前去探望的朋友受到警告和劝离,其中数人返家后又被当地警方问话。

对于一个自2013年以来三度被判刑的人,出狱原本意味着刑期告终;最新披露的情况却表明,他的日常交往仍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朋友能否正常上门,与他过去在街头举过什么标语,隔着十多年的时间又联系到了一起。

回到赤壁,朋友的探访仍引起警察注意

维权网9月28日披露,陈剑雄已经回到湖北赤壁生活,但住宅门前仍有监控;在中秋前后,多位朋友前往探望时遭到警告、劝离,部分人返回各自居住地后继续受到当地警方问话。报道没有公开完整的设备画面、警方书面决定及所有探访者姓名,因此这次报道所述的具体遭遇,仍以维权网披露的情况为依据。

原始来源 · wqw2010.blogspot.com维权网9月28日:陈剑雄获释后的监控与探访情况关于住所监控、来访朋友遭劝离及返程后被问话的最新消息。wqw2010.blogspot.com ↗

这条新闻中出现的并不只是陈剑雄本人。几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同样受到关注:他们所做的是探望一名已经刑满返家的旧识,却据报道在离开赤壁之后仍被警方询问。监控、劝离和返程后的问话,把一宗已经结束服刑的个人案件延伸到了他的社交关系之中。

陈剑雄相关历史报道中的民主诉求街头横幅资料照;拍摄年月和所有参与者身份未逐一注明,非2026年住所监控现场。|来源:中国人权观察
陈剑雄相关历史报道中的民主诉求街头横幅资料照;拍摄年月和所有参与者身份未逐一注明,非2026年住所监控现场。|来源:中国人权观察

从一条街头横幅,到第一次长期服刑

陈剑雄本名陈进新,1974年生于湖北赤壁。2013年,他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人参加赤壁公共场所的民主诉求活动,随后被警方带走,外界后来将相关行动者称为“赤壁五君子”。同年9月,陈剑雄又与谢文飞在广东佛山街头展示写有“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的横幅。中国人权观察在2026年9月整理的陈剑雄经历中记录了这些公开行动。

原始来源 · hrwcn.wordpress.com中国人权观察:陈剑雄从街头运动到三度服刑根据陈剑雄陈述整理的2013—2026年人物与案件历史。hrwcn.wordpress.com ↗

他的足迹后来不止于赤壁。2014年,他前往河南参与公民声援活动,8月1日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被警方带走。2016年12月16日,赤壁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他两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当月31日,他因先前羁押时间已折抵刑期而获释。自由亚洲电台当时采访了陈剑雄及其友人,报道他在服刑期间曾被要求写悔过书以换取轻判。陈剑雄在采访中表示自己拒绝这一安排。

“南方运动”参与者历史合影,原图未标注确切拍摄时间;与陈剑雄早期公民行动经历相关。|来源:中国人权观察
“南方运动”参与者历史合影,原图未标注确切拍摄时间;与陈剑雄早期公民行动经历相关。|来源:中国人权观察
原始来源 · rfa.org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底陈剑雄第一次刑满获释后接受采访陈剑雄有关判刑、狱中经历及悔过书要求的同期受访内容。rfa.org ↗

这里的陈剑雄,与今天被报道在家门前受到监控的人,是同一个人:早年他以横幅、跨省声援和公开表达进入新闻;十多年后,引起报道关注的却变成了有人能否正常走进他的家门。

2017年,他曾为出狱后的监控问题走进公安局

类似的争议并非第一次出现。根据中国人权观察整理的历史资料,2017年9月29日,第一次刑满后的陈剑雄曾与袁兵、梁一鸣等人到赤壁市公安局国保部门,就其所称受到监控、跟踪和骚扰的问题提出投诉。仅隔数日,10月3日,他再次被警方刑事拘留。

第二次案件持续近两年。2019年8月12日,赤壁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剑雄三年六个月;他提出上诉,咸宁中院于同年10月维持原判。2021年4月2日,他第二次刑满获释。于是,2026年家门监控的最新消息与2017年的投诉之间,有了一条清楚的个人经历线索:两次出狱后,他都被相关维权报道记录为遭遇监控问题。

历史资料:参与者在公共场所持“南方运动”横幅合影,非陈剑雄2026年出狱或朋友探访现场。|来源:中国人权观察
历史资料:参与者在公共场所持“南方运动”横幅合影,非陈剑雄2026年出狱或朋友探访现场。|来源:中国人权观察

第三次入狱:一则网络发言引发的案件关注

2022年4月12日,陈剑雄再次被赤壁警方带走。自由亚洲电台当天报道称,他此前曾通过境外社交平台转发关注广州异议人士王爱忠案件的消息;受访友人谈到,这些网络活动可能与他再度被抓有关。网络言论是否为警方采取措施的具体法律依据,应以该案正式文书为准。

原始来源 · rfa.org自由亚洲电台:2022年陈剑雄被警方带走2022年4月12日对友人的采访及其此前关注王爱忠案件的相关报道。rfa.org ↗

2024年4月8日,湖北通城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剑雄四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6年4月11日。将三次法院宣告的刑期相加,分别是两年八个月、三年六个月和四年,合计十年零两个月;这一数字指判处的刑期总和,并非简单按获释日期逐日计算的实际在押时长。第三段刑期结束时,陈剑雄已52岁。

2013年在街头举牌时,他不到40岁;今年4月再次回到赤壁,十三年已经过去。历史资料照片里,他曾与其他行动者站在横幅前,也曾参加跨地区的声援活动。而9月28日最新报道的中心,不再是横幅或法院门口,而是朋友前去探望之后遭遇的警告和问话。

刑期结束之后,仍未结束的日常限制争议

陈剑雄的三次判刑已有各自的拘捕、审理和获释时间;这次新出现的住所监控、劝离访客和跨地问话,则发生在第三次刑期结束之后。两者在时间与性质上都不同。维权网披露的措施由哪些部门作出、持续多久,以及是否有书面法律依据,目前尚未见相应完整公开文件。

9月28日的消息让陈剑雄再次成为新闻人物,也把关注点从监狱内部带回一个普通住宅的门前:服刑已经结束,围绕他和前来探望者的监控、问话报告却仍在出现。对这名三度服刑的赤壁人来说,回家与恢复不受干扰的日常往来,并没有在同一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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