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在中国面对的法律风险正在发生根本变化:过去最常见的问题是如何遵守中国本地监管,如今企业可能同时面对来自北京与华盛顿、布鲁塞尔等地彼此冲突的法律命令。中国近年来持续扩充反外国制裁、阻断外国法律域外适用和涉外司法工具,使“遵守哪一边的法律”本身开始成为企业必须承担的政治风险。
这一变化的关键不在某一部单独法律,而在北京正在建立一整套能够冻结资产、限制交易、禁止执行外国裁决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制度组合。中国批评美国“长臂管辖”多年,如今正在建立自己的域外法律能力。
法律不再只是市场规则,而是反制工具箱
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办法以及不断扩大的涉外司法规则,为政府提供了针对外国制裁和限制措施采取反制的法律基础。企业一旦执行美国或欧洲的制裁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此触碰中国的反制规则;反过来,如果继续与被西方制裁的主体交易,又可能在另一司法辖区面临处罚。
这形成一种法律上的“二选一陷阱”:
- 美国要求企业停止与特定中国实体交易;
- 中国可能禁止企业执行被认定为不当的外国限制;
- 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决定是否处理相关资金;
- 跨国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可能受到不同司法辖区命令;
- 最终承担冲突成本的往往是企业、员工和投资者。

当两个大国都要求企业证明忠诚时,所谓合规已经不只是律师检查合同,而是在两个政治体系之间选择哪一种处罚更能承受。
法院正在成为地缘竞争的第二战场
涉外法治扩张意味着争议不再局限于行政制裁名单。法院能否承认外国判决、能否执行外国仲裁、能否冻结境内资产、能否阻止当事人在海外继续诉讼,都会直接影响国际商业关系。
中国近年来推动国际商事法庭、海事司法和涉外审判体系建设,并强调提升涉外司法能力。其公开目标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为国际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这种双重目标本身构成张力:当国家安全被放在商业可预期性之前,企业很难判断一份今天有效的合同,明天会不会因为制裁、出口管制或外交冲突而变成政治问题。
香港的普通法接口也被卷入新的法律竞争
香港长期承担中国与全球资本之间的法律接口角色。国际银行、航运、保险和仲裁机构选择香港,很大程度上依赖其普通法传统、判决可预期性以及与国际金融体系的连接。
但随着中国国家安全、制裁反制和涉外法律工具扩大,香港企业同样可能面对冲突命令。尤其是美元结算、国际银行合规与中国反制措施交叉时,香港作为“中间地带”的空间正在缩小。
真正的问题不是中国有没有权制定反制法律,而是法律是否具有明确边界、独立救济和可预测的司法解释。 如果行政和国家安全目标可以随时压倒商业规则,那么跨国企业所谓的法律确定性就会变成政策确定性。
北京正在复制它长期批判的逻辑
中国长期指责美国利用美元、金融制裁和国内法实施域外管辖。这种批评并非毫无依据,美国制裁确实能够借助全球美元体系产生远超国境的影响。
但北京的回应不是限制法律武器化,而是发展自己的法律武器。反制裁名单、不可靠实体清单、出口管制、数据安全、国家秘密以及涉外司法共同组成新的制度网络。
这意味着未来的跨国公司需要同时回答:数据能不能出境、产品能不能出口、客户是否被某国制裁、执行外国法院命令是否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公司员工是否可能承担个人责任。
法治与“以法反制”不是同一个概念
真正的法治强调权力本身受到稳定规则约束;“以法反制”则更强调法律作为国家行动工具。两者可能使用相同的法院、法条和程序,却有不同的权力逻辑。
如果法律首先被定义为国际竞争中的武器,那么企业和个人就容易从权利主体变成战略博弈中的筹码。
对于北京而言,建立能够回应外国制裁的法律能力并不困难。更难的问题是:当国家决定使用这些工具时,法院能否对政府说“不”?企业能否获得真正独立的司法救济?外国当事人能否相信判决不是外交关系的延伸?
这才是中国“涉外法治”真正需要面对的考验。一个拥有越来越多法律武器的国家,并不自动意味着拥有更强的法治;有时,它只意味着政治冲突多了一种更正式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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