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7200元的赴俄旅游费,从1996年、1997年一直追到了2026年。

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宁市市民宋殿宝近日实名举报东宁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称两单位分别在1996年、1997年欠下原东宁国际旅行社赴俄罗斯旅游费用,合计7200元。宋殿宝称,近30年来自己数次催款,钱始终没有拿回来;在向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实名举报后,事情仍没有得到解决。

7200元放在今天并非巨款。真正异常的是时间:一项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的机关旅游消费,为何能被追讨近30年?如果当年确有公务机关接受旅行社服务,谁参加了赴俄旅游,谁签字经办,费用为何没有结清,历次催款又停在了哪一级?宋殿宝此次实名公开举报,把一笔旧账重新推到东宁市公安系统和监督机关面前。

宋殿宝公开发布的实名举报材料。原始材料包含举报人的联系电话、住址和身份证件信息。|来源:举报人提供
宋殿宝公开发布的实名举报材料。原始材料包含举报人的联系电话、住址和身份证件信息。|来源:举报人提供

公安、交警与旅行社的一笔旧账

宋殿宝在举报材料中写道,东宁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分别于1996年、1997年欠原东宁国际旅行社赴俄旅游费,两年费用合计7200元。

东宁位于中俄边境。上世纪90年代,边境旅游和跨境往来活跃,赴俄线路是当地旅行社的重要业务之一。按照宋殿宝的说法,这笔费用正是在这一时期形成。

问题此后没有随着时间消失。宋殿宝称,30年来曾数次向相关单位催要欠款,但一直遭到拒绝。他在举报中直接批评东宁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吃拿卡要、漠视百姓利益”,并要求上级部门调查。

这份举报把矛头指向的并不是一个已经撤销、无从寻找的主体。东宁市公安局今天仍然存在,交警部门也仍承担当地道路交通管理职能。30年前的经办人员可能已经更换,但机关是否存在历史债务、档案中是否保存相关财务记录,并不会因为负责人换届而自动失去追查价值。

东宁市公安局资料图。画面为该局刑侦大队警务活动。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
东宁市公安局资料图。画面为该局刑侦大队警务活动。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

追不到欠款,宋殿宝转而实名举报

长期催款无果后,宋殿宝把问题提交到了更高层级的监督渠道。

他称,自己曾向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实名举报东宁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欠款问题,但此后“石沉大海”。此次公开举报中,他再次要求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从一笔旅行社账款走到省委巡视举报,事情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宋殿宝追问的不再只是“7200元什么时候还”,还包括一个政府监督体系能否处理针对公安机关的实名投诉。

如果巡视渠道曾经收到举报,就存在几个直接的问题:举报是否登记,是否转交牡丹江或东宁处理,承办单位是谁,最后有没有调查和反馈。对于实名举报人而言,这些环节中的任何一个都应当能够留下行政痕迹。

30年之后,旧账考验的已经不是7200元

东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资料图。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
东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资料图。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来源:东宁市公安局/澎湃政务

这起举报最刺眼的地方,是金额与时间形成的反差。

7200元的债务,如果事实和凭证能够查清,本来是一件可以通过财务核对解决的事情。但宋殿宝描述的却是一场跨越近30年的追讨:公安、交警、催款、巡视举报,最后又回到公开实名举报。

对掌握行政资源的公安机关而言,一名普通人很难要求其自行公开几十年前的内部财务档案。这也正是监督机制存在的意义。当举报对象本身就是执法机关,调查责任不能再被简单推回举报人,让个人在漫长时间里不断重复证明同一件事。

如今需要回答的问题并不复杂:1996年和1997年,东宁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是否发生过宋殿宝所说的赴俄旅游消费?原东宁国际旅行社是否提供了相应服务?7200元如何形成?为何长期没有结清?宋殿宝向巡视渠道提交的举报又流向了哪里?

近30年过去,当年的7200元早已不是这场追讨中最沉重的部分。真正需要解释的是,一名市民为什么要用近半生时间追问一笔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的旧账,以及在一次次催讨和实名举报之后,为什么这个问题直到今天还要靠公开发声重新进入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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