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地方冤案带到北京,访民现在首先要证明自己已经走完地方直至省级的信访程序。7月1日起实施的《进一步规范走访登记工作办法》,把这道程序门槛写进中央接访规则。10月6日,保护卫士梳理新规并采访中国境内人权律师后指出,变化并不止于登记手续:对重复走访以及被认定扰乱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被更明确地嵌入处置链条。

新规第四条的实际效果,是把“能不能进京登记”与地方程序证明捆在一起。京润律师事务所此前对办法条文的梳理显示,跨层级到国家信访部门走访而不能提供前序受理、办理材料者,将被告知回到有权处理的机关;第六条又规定,对重复走访人员开展教育疏导,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行为交由公安处理。对于因征地、拆迁、司法申诉或地方官员问题而越级上访的人,这意味着他们需要从被投诉的地方体系取得材料,才能继续向上走。

北京访民遭警方带离的历史资料图|来源:Human Rights Watch / AP
北京访民遭警方带离的历史资料图|来源:Human Rights Watch / AP · 查看图片来源 ↗

纸面规则落地后,北京街头很快出现对应变化。7月1日至3日,国家信访局、公安部来访接待场所以及永定河一带出现针对访民的集中清理记录。对访民而言,程序入口被收窄与现场驱离同时发生:一个发生在登记窗口,一个发生在通往登记窗口的路上。

9月7日,多名在京访民又被北京警方带到东交民巷派出所,随后等待各地截访人员接走。这个环节值得注意:过去截访常被视为地方政府、驻京机构甚至外包人员的灰色操作,如今北京警方在现场控制和移交中的角色更直接。行政救济的出口,因而越来越像一条先由地方筛选、再由首都警务机关维持秩序的通道。

这套设计改变了地方政府面对信访的激励。地方既可能是投诉对象,又掌握前序受理和办理材料;中央同时强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当进京数量本身被视为治理压力时,地方最容易获得的政绩不是纠正错误,而是让案件不要继续向北京移动。

北京一名访民被警方带离的历史资料图|来源:TODAY
北京一名访民被警方带离的历史资料图|来源:TODAY · 查看图片来源 ↗

习近平时期不断强化“枫桥经验”,核心要求之一就是把矛盾控制在基层。信访新规把这一政治目标进一步程序化:中央没有建立独立于地方的申诉渠道,反而要求申诉者先证明自己已在地方体系内完成规定步骤。对普通访民来说,这相当于把上行救济的钥匙更多交给下级权力。

信访制度本来就不是独立司法。大量公民之所以长期进京,是因为法院、行政复议、媒体曝光或地方内部纠错未能提供可信出口。现在,当中央接访窗口提高门槛、公安又获得更明确的现场处置空间,国家解决的首先不再是申诉内容,而是申诉者能否抵达北京、能否继续停留、能否被看见。

这不是简单的“规范秩序”。它重新分配了权力:地方政府获得更多拦截空间,北京警方获得更直接的控制角色,而访民承担更高的证明成本和人身风险。一个以“听取群众诉求”为名存在多年的制度,正在把最顽固、最不愿消失的诉求重新定义为需要管理的流动人口与秩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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