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对恒大创办人许家印作出的无期徒刑判决已经落地,但8月24日围绕中国房地产危机的最新分析显示,恒大创办人入狱并没有给持续六年的房地产危机画上句号。恒大曾拥有超过3000亿美元负债,而房地产下行至今仍拖累家庭财富、消费和中国整体经济。

先看法院确认了什么。 许家印此前对八项指控认罪,涉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滥用、违法贷款、证券欺诈及行贿等犯罪。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恒大及主要地产子公司同时被处以巨额罚金,50多名相关人员分别获刑。
再看财务造假的时间跨度。 监管调查及司法处理所呈现的问题不是某一天突然发生的资金链断裂,而是多年高速举债、虚增收入、隐瞒风险和复杂融资共同累积的结果。恒大曾是中国销售规模最大的开发商之一,许家印也长期是政商舞台上的明星企业家。
第三项是监管。 房地产开发在中国从来不是一个脱离政府的自由市场行业。土地供应、银行信贷、预售资金、债券发行、项目审批、地方融资以及审计披露均处在严密的行政和金融监管网络中。恒大能够膨胀到3000亿美元级别的负债,因此不可能只用一个企业家的犯罪解释全部过程。
第四项是损失承担者。 许家印被判无期意味着国家完成了对个人的刑事惩罚,但购买恒大住宅的家庭、供应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并不会随着判决自动消失。房地产危机进入第六年后,市场真正关心的已经不是许家印还能坐多少年牢,而是住房资产、债务和烂尾项目最终由谁承担。
第五项是判决没有回答的问题。 如果法院已经确认长期、大规模金融违法行为,那么哪些银行曾批准巨额贷款,哪些审计机构曾经签署财务文件,哪些监管部门曾经看到风险指标,哪些地方政府又曾依赖恒大的土地购买和项目投资?这些机构是否存在失职,不能因为许家印被判重刑而从责任链中消失。
习近平治下的反腐和金融司法经常呈现一种“终局式叙事”:企业爆雷之后抓捕负责人,以重刑证明国家已经处理问题。但现代法治真正要求的不是找到一个可以承担全部罪责的人,而是查清整个制度为什么没有在灾难发生以前发挥作用。
许家印当然必须为法院认定的犯罪负责。然而,如果一个3000亿美元级别的企业帝国可以在中共高度管制的金融体系中长期制造风险,最终却只剩下“首富入狱”的结论,那么恒大案真正需要接受审判的那部分制度责任,仍然没有走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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