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认为,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分裂和统一的问题,可以跨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追究。
台北正在建立完全相反的制度:只要中国国家力量越过台湾法律边界实施威胁,就可能成为台湾刑事司法处理的对象。
8月11日,台湾方面披露,一个行政院层级的跨部门跨国镇压工作平台已经要求推进法律反制。有关修法首先瞄准《刑法》,同时警方已经开始建立可能遭中共跨国镇压人员的名单,并主动联系高风险人士。
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成为这一制度的实际对象。
李明哲向台湾媒体证实,警方已经与他建立直接联系,并告诉他一旦遇到异常情况可以立即报告,以便执法部门快速介入。
台湾政府的立场是,中共针对台湾人的跨国镇压行动往往具有隐蔽性,单纯依赖传统刑事案件发生后的报案机制不足以保护潜在目标,因此需要在事件发生前建立预警和联系网络。
北京的法律逻辑则正在向相反方向扩张。
今年7月1日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包含针对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条款。中国外交和民族事务官员此前公开为这种域外适用辩护,认为有关措施符合国际实践,是维护国家统一所必需。
台湾外交部则公开指责这一制度属于“长臂管辖”和跨国镇压,并要求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两套立场由此发生直接碰撞。
北京主张,中国国内法可以追究境外被认定破坏民族团结、支持分裂的人。
台北则主张,中国政府如果在台湾境内或者针对台湾公民执行这种政治追责,本身就可能构成需要刑事反制的跨国镇压。
这场冲突的关键已经不在两岸政治口号,而在国家主权最基本的边界。
一个政府可以规定自己境内什么行为违法,却不能当然取得在另一个司法辖区执行政治控制的权力。中国近年来针对海外异议人士、维吾尔人、藏人、香港活动人士和民主运动人士的监控、威胁以及对境内家属施压,正促使越来越多民主国家把跨国镇压从外交争议转入刑事执法框架。
台湾此次行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它不再等受害者受到威胁以后自己寻找警察。
警方开始主动寻找可能成为目标的人。
这意味着中共跨国镇压第一次面对一种镜像式制度反应:北京建立目标名单,民主社会也建立保护名单;北京试图跨境延伸控制,目标所在地政府则准备利用自己的刑法阻断这种控制。
最终需要建立的国际原则其实并不复杂。
一个人离开专制政权控制的领土之后,不应该仍然生活在那个政权的恐惧之中。

文章讨论
已验证会员可围绕报道公开交流,并自行管理自己的内容。
正在检查会员登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