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媒体10月5日披露,两名来自中国的基督徒男子近日在相互独立的案件中获准难民保护。两案事实不同,却指向同一个法律判断:如果申请人继续公开实践其信仰,返回中国后面临的风险并非一般社会歧视,而是可能来自国家机关的拘捕、起诉和持续监控。

其中一名申请人曾参加未经官方登记的基督徒聚会,在一次警方突袭后被羁押约五个月。另一名30多岁的男子加入全能神教会,在宗教身份暴露后藏匿约三年。新西兰移民与保护法庭在审理中强调,难民保护考察的不是申请人能否通过隐藏信仰来避免风险,而是其在正常实践宗教的情况下是否会遭到迫害。

全能神教会自上世纪90年代起被中国政府列入“邪教”名单。中国《刑法》第300条被广泛用于打击被认定为“邪教组织”的成员,单纯参与、传播材料或组织聚会都可能成为刑事追诉依据。北京把这套制度描述为打击违法犯罪,但对难民审查机关而言,关键问题不是中国政府如何命名一个宗教团体,而是个人是否会因信仰身份和宗教活动遭受严重权利侵害。

两份裁决也击中了中国宗教控制体系中的一个核心机制:国家并不只是监管宗教活动场所,而是决定哪些信仰合法、哪些团体可以存在,以及个人能以何种方式表达信仰。被排除在官方认可体系之外的宗教组织,其成员面对的风险因此不是偶发执法,而是身份本身被刑事化。

全能神教会信徒聚会资料图。该团体在中国被列为“邪教”并遭刑事打击|来源:El País
全能神教会信徒聚会资料图。该团体在中国被列为“邪教”并遭刑事打击|来源:El País · 查看图片来源 ↗

在其中一案中,法庭还明确否定了“可以搬到中国其他地区躲避”的说法。原因很直接:当迫害主体被认定是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时,所谓国内迁移并不能消除风险。身份证、户籍、警务数据库和宗教治理网络让个人难以通过换一座城市摆脱国家追踪。

新西兰的裁决并不是对任何宗教教义作出认可,也不是为申请人的所有陈述自动背书。它处理的是一个更窄、也更具体的问题: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如果申请人因宗教身份返回中国,将面临达到《难民公约》标准的迫害风险。正因为使用的是这一法律门槛,裁决才具有超出个案的意义。

中国政府长期要求境外国家不要把其宗教、民族和政治案件“国际化”,但难民制度恰恰要求接收国独立审查原籍国的国家行为。当一个政府的法律、警务和监控体系本身构成风险来源时,庇护案件就成为对其国内治理方式的一次外部法律检验。

新西兰移民部门办公地点资料图|来源:MapQuest/Foursquare
新西兰移民部门办公地点资料图|来源:MapQuest/Foursquare · 查看图片来源 ↗

这两起案件因此揭示了一个北京难以用“内政”概念回避的后果:宗教控制一旦把信仰身份变成刑事风险,这种风险会跟随逃离者跨越国境,并最终进入其他国家的法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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