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警方10月5日晚通报,酉阳与秀山交界一处封闭废弃矿洞发生非法盗采事故,7人死亡,21名盗矿人员被抓。警方称,10月3日接到人员失联报警后展开搜寻,才查获这起盗矿案件;初步调查显示,7名死者在盗采过程中遭遇降雨引发的矿洞突发涨水,最终溺亡。
事故表面上是一次违法进入废弃矿洞后的意外,真正需要追问的却是更前面的环节:一处已经被“封闭”的矿洞,为什么还能形成至少28人规模的盗采活动?人员、车辆、工具、矿石运输和销售链条如何长期绕过基层巡查?如果不是有人失联报警,这处矿洞的非法开采还会持续多久?
警方目前没有公布盗采的具体矿种,也没有说明活动持续了多长时间、由谁组织、矿产品流向何处。这些信息决定案件究竟只是零散人员铤而走险,还是存在更完整的利益链。对一个需要多人下井、运输和处置矿产品的非法采矿活动来说,单纯把责任停留在被抓的21人身上,无法回答监管为何失灵。

废弃矿山并不等于没有治理责任。封闭井口、设置警示、巡查复查、监测偷采以及追查矿产品销路,本应构成闭环。尤其在重庆东南山区,地形复杂、矿点分散,如果基层治理只完成纸面“关闭”,没有持续检查封堵是否被破坏,废弃矿洞就可能重新成为地下生产空间。
这起事故还有一个不能被“盗矿”标签遮住的劳动问题。进入废弃矿井的人当然可能涉嫌违法,但死亡风险并不会因此失去公共安全意义。非法采矿往往依附于地方资源需求、现金交易和高风险低保障劳动;最底层下井者承担塌方、透水和中毒风险,而真正决定开采、采购和获利的人未必与他们处在同一位置。
官方通报目前把重点放在刑事追责。但若调查只回答“谁去盗矿”,而不回答“谁组织、谁收购、谁放任、封闭措施为何失效”,7条人命最终仍会被处理成一次孤立治安案件。矿难治理真正困难的部分,从来不是事故发生后抓多少人,而是能否让行政监管触及支撑非法生产的利益链。

酉阳案现在已经给出一个清楚的结果:所谓封闭矿洞并没有阻止人员大规模进入。下一步最重要的,不只是公布21名涉案人员的罪名,而是公开这处废矿此前的关闭、巡查和监管记录,以及相关乡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是否履行职责。否则,“依法严肃追究”只会停在矿洞里,而不会追到权力链上。

文章讨论
已验证会员可围绕报道公开交流,并自行管理自己的内容。
正在检查会员登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