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八旬老人轻伤鉴定十四年未见立案 控告又被转回涉事派出所
2026年7月21日,江苏无锡八旬维权老人朱丙泉收到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出具的《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告知书确认,朱丙泉反映拆迁期间遭受绑架、殴打,被迫签订拆迁协议,开发商人员打断其多根肋骨,公安机关长期未依法查处;同时,他还控告惠山开发区派出所指使人员跟踪、限制人身自由并滥用职权。惠山分局却将上述事项一并转送惠山开发区派出所办理。 现有医疗材料显示,朱丙泉2012年接受胸部CT检查,右侧第二至第六肋及左侧第五肋存在陈旧性骨折,并伴有胸腔积液和胸膜粘连。惠山公安随后出具伤情鉴定通知,认定其伤情构成轻伤。但在目前公开材料中,仍未见公安机关就伤害事件出具立案决定或者不予立案通知。 朱丙泉称,当地自2010年启动拆迁后,村民长期遭受威胁、骚扰和暴力逼迁。他因带领村民举报、控告,先后遭到拘留、限制人身自由,并于2017年被惠山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份迟到十四年的告知书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立案,更不意味着朱丙泉已经获得纠正。惠山分局将针对开发区派出所的控告交回该所自行办理,回避和独立调查问题仍未解决。衡量此次处理是否具有实际意义,关键在于公安机关能否依法出具受案回执、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并对被控告派出所启动独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