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封控告信,四年有期徒刑。这是山东平度李玉菊案件里最令人难以平静的两个数字。前者来自她弟弟不断寄往公安、检察、法院及上级机关的书面申诉;后者是当地法院于9月17日作出的刑罚决定。一个普通家庭竭力寻找救济的过程,与刑事机器已经给出的结局并排摆在一起,构成了这起信仰迫害案件最沉重的现实。

李玉菊62岁。根据明慧网披露的经历,今年1月7日,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朋友家阅读《转法轮》,警方随后采取抓捕行动。两天后,她进入青岛普东看守所;1月22日获批捕。一个原本发生在私人住所里的读书活动,被国家机器推进到公安侦查、检察指控与刑事审判的轨道。这一步跨越,本身就是整起事件最值得追问的政治问题:公共权力为什么要把个人信仰与阅读变成足以剥夺多年自由的对象?

弟弟的身份在案件中随之变化。他不再只是惦记姐姐的家人,还成为亲属辩护人,逐级书写控告,追索各个环节的决定。10月14日公开的家属记录描述,他向不同机关寄送的材料接近百封。我们无法从邮寄数量直接判断每份材料的法律效果,却可以从这种持续奔走看到一个事实:当人们无法信赖权力内部会主动纠正错误时,反复写信便可能成为仅剩的、可以坚持的抵抗方式。

有人或许会把这视作一个家庭与法院之间的普通争议,但这样描述明显轻忽了背景。在中共长期针对法轮功的政治打压中,公安、检察和法院并不总是处于彼此独立制衡的关系。对被追诉者而言,问题常常并非仅仅是争取更好的辩护策略,而是个人信仰早已先被政治权力定义为应当处置的对象。此时,刑事程序即使环节齐全,也不能自动回答处罚为什么正当。

平度市人民法院2023年建筑资料照片,非李玉菊案庭审现场;来源:Wikimedia Commons|来源: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Category:Buildings_in_Pingdu
平度市人民法院2023年建筑资料照片,非李玉菊案庭审现场;来源:Wikimedia Commons|来源: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Category:Buildings_in_Pingdu · 查看图片来源 ↗

家中还有等待。家属称,李玉菊的婆婆已94岁,母亲也接近90岁。四年刑期落在判决书上,是法律数字;落到这个家庭里,则意味着老人日常照料的缺口、亲人见面的减少,以及往后几个春节里一个人的缺席。对习惯于谈论“社会稳定”的治理者来说,这些细节很容易被排除在政绩报告之外。对普通人来说,这恰恰才是政治决定最具体的代价。

同一天被带走的法轮功学员孙长河,也出现在相关个案记录里,据报道获刑三年。一个地区同日发生对多人聚会的集中处置,使李玉菊遭遇不再只是某个公安人员的临时行为,而显出针对一个信仰群体的组织性管控特征。以治安和刑事手段进入私人生活,最终会把执法部门变成思想边界的守门者:哪些书可以读,哪些人可以坐在一起,哪些活动会受到惩罚,都由掌握强制力的机关作出决定。

李玉菊弟弟不断寄出的控告信,尤其揭示了中共司法体系的权力不对称:国家机关有权改变一个人的住所、自由和未来几年生活;受到处罚的家庭却需要逐级请求同一体制重新看待自己的决定。国家总是强调“依法办事”,但如果公民在行使信仰和表达权利时首先面对的是惩罚,那么法律条文的存在,并不会自然带来权利的安全。

据家属消息,判决后李玉菊已经上诉。她未来面对的,是继续受限的自由;弟弟面对的,则是那些写着机关名称、不断被送出的信件。真正应当成为社会焦点的,不是一个家庭究竟能够忍受多少次奔走,而是为什么一次私人信仰阅读,会使这个家庭同时失去陪伴、安宁和对法律救济的信心。政治迫害从来不只发生在看守所的围墙以内,它也延伸到每一个被迫等待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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