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华房地产实际控制人朱万贵,已被三份生效刑事判决写明向仲裁和法院人员行贿共计225万元,却至今未见因这些行贿事实被追究刑事责任;与其存在债权纠纷的严泽胜,则在民事胜诉后被控诈骗并羁押超过900天。中国数字时代9月21日转载刘虎、张梦云调查称,这起案件最值得关注的已经不是单一债务纠纷,而是仲裁、法院、公安与刑事追诉之间出现的同一利益链。
多份生效裁判认定,朱万贵曾向海南仲裁委原副秘书长刘彦勋行贿100万元、向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行贿90万元、向海南高院民一庭原副庭长王庆伟行贿35万元。三笔金额合计225万元。关键问题在于:受贿者陆续被判刑,行贿事实进入生效判决,送钱一方却没有因这些已经被司法确认的行为受到相应刑事追责。
这条利益链随后延伸到公安环节。原调查称,负责办理严泽胜、刘小白涉嫌诈骗案的警员刘凌霄收受朱万贵15万元;生效判决还认定,送钱目的与推动该诈骗案件证据处理有关。刘凌霄后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也就是说,与债权人刑案直接相关的办案警员,本身又在朱万贵的行贿链上。
严泽胜一方的处境则呈现另一种强烈反差。他与联华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曾经走过鄂州中院、湖北高院和最高法院等程序,债权获得生效裁判确认;在联华公司被执行5100万元后,严泽胜、刘小白又被举报涉嫌“虚假诉讼诈骗”,海口检察机关随后以诈骗罪起诉,指控金额正是5100万元。一个已经经过多级民事司法确认的债权,被重新放进刑事程序,检方必须说明究竟出现了什么新的犯罪证据,足以推翻此前裁判对债权真实性的判断。

更严重的是,严泽胜已被羁押超过900天。案件2025年完成一次庭审,2026年因合议庭变化再次开庭,此后仍未宣判。长期羁押、重复开庭和案件并入,使一个本就存在权钱关系疑点的案件进一步失去程序上的清晰边界。
今年8月,多名投资人和债权人向海南省公安厅实名举报朱万贵涉嫌黑恶犯罪,举报内容包括暴力接管项目、行贿司法人员以及利用诉讼和刑事程序处理债务等指控。今年8月,张振国、严树青、刘小白、严泽胜、汤庆军等五名投资人和债权人已向海南省公安厅实名举报朱万贵涉嫌黑恶犯罪。这些举报仍需依法调查,但与已经生效的多份行受贿判决放在一起看,它们提出的并不是凭空猜测,而是建立在既有司法事实上的责任追索。
案件还出现新的代理利益冲突争议。2026年9月,联华公司一方更换刑事诉讼代理人,由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智出庭。熊智曾为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辩护,而朱万贵向张家慧行贿90万元正是生效判决认定事实。严泽胜一方据此提出利益冲突异议,法院是否处理、如何处理,将进一步影响审判公信力。
这起案件真正刺眼之处,是司法系统已经确认了多名仲裁、法院和公安人员收受朱万贵财物,但作为行贿事实中心人物的朱万贵本人仍未见因225万元行贿被追责;反而是与其发生债权纠纷的一方,在民事裁判确认债权后被转入刑事追诉并长期羁押。这样的结构如果得不到公开、完整的司法解释,就会让“以刑化债”从辩方指控变成公众对司法权被利益关系操纵的合理怀疑。
海南司法机关现在面对的不是一个普通诈骗案,而是一条已经被判决书部分证实的权钱关系链。要恢复案件可信度,必须正面回答三件事:朱万贵为何未因已被认定的行贿行为被追责;收受其财物的办案警员是否污染了诈骗案证据;已经被多级民事法院确认的债权,为何又被刑事程序重新定义为诈骗。只要这些矛盾继续被分割处理,司法就难以摆脱选择性追责的质疑。

文章讨论
已验证会员可围绕报道公开交流,并自行管理自己的内容。
正在检查会员登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