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武汉民主墙。
秦永敏参与创办民间刊物,开始公开推动民主改革。那时他25岁。
1981年,他被抓捕。
1982年3月,法院以当时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秦永敏8年有期徒刑。1989年刑满出狱后,他继续参与民主和人权活动。
这是第一次长期监禁。
1993年,秦永敏参与起草《和平宪章》,再次受到当局打压,并被劳动教养两年。
1998年,他参与筹建中国民主党湖北党部。当年11月,秦永敏再次被捕,随后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2010年刑满。
这已经是第二段漫长的政治牢狱。
出狱后的秦永敏没有停止活动。他推动成立“中国人权观察”,又建立“玫瑰中国”网络平台,主张以非暴力方式推动政治改革,并持续发表涉及人权和民主制度的文章。
2015年1月,他再次失去自由。
案件经历三年多羁押。2018年7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秦永敏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处理的并不是暴力袭击、武装组织或者恐怖行动,而是政治组织、文章、公开倡议和公民社会活动。
8月11日,秦永敏73岁。
按照目前刑期,他仍需继续服刑至2028年。
从25岁到73岁,秦永敏的个人时间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后的政治史几乎重叠。他经历过“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也经历了后来取代这一政治罪名体系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经历过劳动教养制度,也经历了国家安全刑事司法。
罪名发生变化,处理政治异议的权力逻辑却留下了高度连续性。
公开资料统计,秦永敏先后四次被判刑,累计刑期约35年,另有大量拘留、监控和限制自由经历。一个公民的大半生,由此不断在短暂自由与政治牢狱之间切换。
秦永敏案件尤其值得留下记录,因为它揭示了中国政治犯问题中最容易被时间掩盖的一部分。
一次抓捕会成为新闻。
一次判刑也会成为新闻。
但13年刑期意味着此后数千个没有新闻发生的普通日子:生日、春节、亲人衰老、社会变化,都在监狱围墙之外继续。
政治迫害最沉重的部分,恰恰隐藏在这些没有标题的时间里。
8月11日只是秦永敏73岁生日。
也是中共政权再次需要面对的一项记录:一个从1970年代开始要求民主和人权的中国公民,半个世纪以后,仍然因为政治表达被关在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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